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0:20:16 250 人看过

有下列表现:

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3.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渎职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之一。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和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失职是指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源于不作为。不作为是指公务员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在其岗位和岗位上不履行应当履行和能够履行的义务。这种省略具有消极的特征。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行为人应该或者可以做,但是不做,是严重失职,导致玩忽职守,计划错误,指挥失去机会,造成不良后果。渎职是与他履行职责相违背的行为。公务员在一定的岗位上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果行为人超越法律、政策的规定,产生与必须遵守的法律、政策相抵触的行为,也就是说,他做了不该做或不允许做的事情,这是一种与义务相反的行为。其结果是对管理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破坏、干扰和负面影响,并产生不良后果,即失职的反向行为。

二、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属于玩忽职守罪

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民警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可以构成,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制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的,但是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等因素,此外,还应与工作失误相区分,因为工作失误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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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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