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25:20 249 人看过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需要扣除其他项目,

如伙食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四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第四款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不同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我国法律规定的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承包。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区别是:一是承包方不同。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而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二是承包的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其他方式承包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四荒”以及果园、蚕场、养
    2023-04-21
    256人看过
  • 土地承包中的发包方与承包方指的是什么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
    2023-02-24
    474人看过
  •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024-04-23
    297人看过
  • 其他方式承包有哪几种
    一、其他方式承包有哪几种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第四种是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第五种是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
    2023-04-26
    112人看过
  • 工程项目发包方式有哪些,工程项目发包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包括平行承发包模式、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等,工程项目发包的条件包括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等。一、工程项目发包方式有哪些工程项目发包方式:1.平行承发包模式平行承发包是指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2.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3.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4.联合体承包模式联合体是指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联合体的组建一般遵循一定的原则。5.CM模式CM是一种特定承发包模式和国际公认的名称。二、工程项目发包的条
    2022-07-03
    61人看过
  • 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区别
    一、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区别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区别: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二、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4.物资保证责任。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
    2023-08-10
    483人看过
  • 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包方经营使用,否则,即构成违约。如发包方逾期交付、拒绝交付等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承包合同转包后,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转包后的承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发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发包方可以调整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发包人调整承包地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调整指的是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小范围适当调整,调整只限于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第二,在承包人发生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调整土地时,并不是必然发生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调整,如果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了机
    2023-08-16
    440人看过
  • 建筑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发包,也可以直接发包。但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1)政府投资的工程;(2)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3)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4)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以上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除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遵守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请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或者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名义
    2023-06-04
    96人看过
  • 其他业务支出包含哪些项目?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是指企业取得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发生的成本,“其他业务收入”的对称。包括其他业务的销售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是什么,怎么进行会计处理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其他业务支出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的其他业务支出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数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支出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原材料”、“包装物”
    2023-07-05
    79人看过
  •  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承担
    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各有明确分工。工程发包方需要承担办理相关证照、工程临时定点、基础施工条件准备、物资采购、资金筹措、技术支持等责任;承包方需要承担施工准备、物资准备、及时告知、工程质量、工程保管、工程交付等责任。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明确各自的职责,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发包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1.办理相关证照的责任;2.工程临时定点责任;3.基础施工条件准备的责任;4.物资采购责任;5.资金筹措责任;6.技术支持责任等。二、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等。发包方责任根据所提供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发包方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发包方应当承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同时,发包方还应当承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损
    2023-11-06
    308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发包方的关系
    1、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例如,在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一方面,国家同承包方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另一方面,“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法律要求。因此,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不论其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如何,不论其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也不论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作为所有权的主体,国家同企业一样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它们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民事关系。在签订、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过程中,国家同企业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同样要坚持自愿原则,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两种职能应适当分开,在研究承包经营合同主体时,应着重关注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2、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
    2023-02-19
    298人看过
  •  项目承包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该段内容讲述工程承包期限未明确时,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进行补充约定的情况。只要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即使没有载明承包期限,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补充约定。工程承包期限未明确。只要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即使没有载明承包期限,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补充约定。 工 程 承 包 期 限 是 否 明 确 重 要 吗 ?工程承包期限的明确对于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合同内容,其中包括对合同期限的明确。因此,可以
    2023-09-03
    261人看过
  • 浅析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承包
    [摘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去实现。这是因为:科学技术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性、系统性越来越强;项目的[英文摘要]:[关键字]:[论文正文]: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去实现。这是因为:科学技术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性、系统性越来越强;项目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了适应这种客观规律的需要,国际上一般将一个建设项目分为四个阶段来进行。第一个阶段叫概念阶段,即项目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阶段。第二阶段叫项目定义阶段即从项目实施策划至签订承包合同的阶段。第三阶段叫项目执行阶段,即执行承包合同到项目建成交付使用的阶段。第四阶段叫收尾
    2023-04-25
    287人看过
  • 承包方和发包方的不同点
    发包方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所有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负责建造,并向其支付工程价款;而承包方则接受发包方的法宝,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属于施工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如承包方需要有承包建设各等级建筑的资质,而发包方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筹建许可证等证件。在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方后,双方签订合同,委托承包方完成建造工作。发包方和承包方是什么意思(一)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是承包项目的乙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
    2023-06-3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其他承包方的承包方的确定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19
      强调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地和林地等宜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来自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应该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所以
    • 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怎么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方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协商决定承包方代表。
    • (一)区分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规定不同的流转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体例看,均采取了区分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而分别进行制度设计的立法模式。关于家庭承包方式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规定,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32、37、39至42条,《流转管理办法》第13、15至20、35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释》第13至15条,《物权法》第128条。这些现行法规范比较细致地规
    • 发包方和承包人在建筑工程使用期限方面,如何确定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
    • 其他承包方式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17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