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8:50:41 495 人看过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1、因为施工单位的过错导致建筑工程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为保修不及时导致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安全施工方面建设单位哪些行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第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第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第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竣工图法律效应是什么

有效。竣工图,就是在竣工的时候,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中管道的实际走向和其它设备的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

三、工程质量保险和质量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方以工程质量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建筑本体的损失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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