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30:18 115 人看过

一、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

债权人对财产的保全是为了保证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财产保全并非是债的担保形式。即使进行了财产保全,只要其身份是一般的债权人则其清偿的顺序需要让位与抵押权人。所以和一般的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更为优先。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抵押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财产设定抵押,如果当事人未办理登记,虽然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只要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或者以《民法典》规定的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抵押权的保全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抵押权法律关系中,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于抵押权实现前,如抵押人的行为有害于抵押物,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则将来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有可能很难实现优先受偿权。鉴于此,法律赋予抵押权人有保全抵押权的权利,我们称其为抵押权的保全权。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的保全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少防止权

抵押物价值减少防止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这是我国现行法上的抵押物价值减少防止权。如果因请求停止上述行为而产生必要的费用,我们认为应由抵押人负担。

(二)担保请求权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的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请求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须注意的是,抵押物价值的减少非可归责于抵押人的,如抵押人因此而获得损害赔偿时,抵押权人可在该赔偿限度内请求抵押人提供担保,若抵押人没获赔偿,则抵押权人无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替代物。另外,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物转让款来代替抵押物。

(三)追及权

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追及权。当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侵夺时,抵押权人依法可对抵押物行使追及权,追及权使作为担保权基本效力的优先权得以保留,从而保全了抵押权。

2、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权人无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和债权谁优先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一、债权转让抵押权也转让吗债权转让抵押权也转让。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
    2023-03-03
    417人看过
  • 债权和抵押权谁优先
    抵押权优先。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我国民法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实现。一、有什么抵押权人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抵押物首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4、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
    2023-03-14
    322人看过
  • 质押权与抵押权谁优先权
    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一、个人房产抵押权和质押权是一个概念吗个人房产抵押权和质押权不是一个概念,两者的区别如下:1、抵押和质押生效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权或质权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担保应当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名称不同,质押财产为质押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如何执行债务清
    2023-02-27
    238人看过
  • 抵押权与担保权谁优先偿还
    抵押权与担保权谁优先偿还的要区别开来。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类,只要是设置了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权利的先后登记顺序,其优先受偿的顺序都有所不同。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关系是怎样的首先是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动产或某些权利为客体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其次是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最后担保物权是涵盖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在内的统称。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三大主要类型。二、抵押权的存在条件有哪些(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
    2023-02-18
    320人看过
  • 抵押权和连带担保权谁优先
    1、抵押权和连带担保归一个优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2、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没有约定的,债务人自己抵押担保的,一般是抵押权优先。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
    2023-03-15
    304人看过
  • 质押权和抵押权谁优先吗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1、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后有剩余才能清偿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2、重复抵押时,抵押权的优先顺序:登记+登记:先登记>后登记登记+未登记:已登记>未登记未登记+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非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二、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有哪些?1、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4、二者均依照民法典、民法
    2023-03-20
    11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权抵押权谁最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一般工程款优先权在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 抵押权法院保全优先权需要如何解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他的借款期限,而且按你说的应该是诉前财产保全,这样要在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会自动解除的。
    • 质押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9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权一般适用于动产,抵押权一般适用于不动产,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一般适
    • 抵押权和连带担保权谁优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抵押权和连带担保归一个优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2、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没有约定的,债务人自己抵押担保的,一般是抵押权优先。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
    • 抵押权和质权谁占优先优先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