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什么情况下可预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1:50:35 65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一)内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

6、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或达到相应的工程进度,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外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付清地价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

3、市或区县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开工证,建筑施工合同,采暖、给排水、供电、燃气、电视接受、电梯安装等工程已确定交用日期的证明材料

4、已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25%

5、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的日期已经确定

6、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相关知识阅读:开发商违约金怎么计算

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如何计算开发商的违约金?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1.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二)如何计算开发商的违约金?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的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上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023-08-17
    130人看过
  • 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是否合法
    答案是非法的。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将根据违规情况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销售一套,押金、房价低于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预收房款0.5%的罚款。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者收取定金、房价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收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者收取定金、房价30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收预付款1%的罚款。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行为,根据收费金额,明确了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处罚标准。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种不同的处罚标准。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
    2023-05-02
    103人看过
  • 在哪些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
    2023-06-25
    411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房屋先出售后抵押的情况怎么处理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房屋先出售后抵押的情况怎么处理所谓先售后抵,是指出卖人在将商品房预售于买受人后,又在该商品房上设定抵押的行为。先售后抵纠纷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预售后又设定一般抵押权对于买受人已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登记以后,出卖人将商品房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此时出卖人对抵押房屋的处分权受限制或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应认定抵押行为无效。(二)预售后又成立法定抵押权,即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于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时,可就工程折价、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符合抵押权的特征,其从属于承包人的主债权即
    2023-06-27
    411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韩冬)针对以往商品房预销售环节多存在开发企业无预售许可违规售房、购房人违规购房引发大量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预售单位是否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介绍,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要件并且完成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不得以内部认购、认订、登记、选号、团购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预订金。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除要查看该商品房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因为一个小
    2023-04-22
    45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情况如何适用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适用于情势变更?1。为了准确理解“情势变更事实”的所谓情势,有学者认为它是指“一切客观事实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或环境”,也有人认为是“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况”。这种观点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情势变化,包括不可抗力。另一方面,同一批学者认为,不可抗力既包括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这就造成了情势变化与不可抗力之间的模糊性。情势变化的事实应与不可抗力区分开来。所谓环境必须是影响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无论其最初的法律行为的基础或环境如何建立。情势变更的情形与不可抗力有相似之处。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情势的变化,但情势的变化不一定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具体到商品房预售情况的变化,可以简化为以下几类:一是国家法律的修改。如上所述,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很强的国家干预性。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规范商品房预售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应认为商品房
    2023-05-08
    357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可以预售能预售的商品房有哪些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5
    25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屋预售的流程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商品房开发商只有依法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地产开发的权利和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家每年出让多少土地使有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需总量控制,同时,房地产开发应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因此,必须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发建设
    2023-02-22
    28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预售房购买者可以要求取消预售房合同?
    (1)房屋开发公司不能按照原定日期交付预购房屋;(2)建成后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房合同确定的面积不相符;(3)建成后房屋建筑的材料与预售合同所列建材不相符。一、对于网签备案需要注意什么第一,一定要采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认真填写。第二,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第三,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第五,一定要确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常常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因此他们会在预售合同上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模糊词语,或者只
    2023-06-23
    485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所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商品房价金等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我国对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制度。采取商品预售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商品房预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的预售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管
    2023-06-10
    499人看过
  • 销售者在什么情况下承担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侵权赔偿责任,主要由生产者来承担。但是,有些产品的缺陷并不是生产者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而是在销售环节产生的。就拿食品来说吧,像蛋糕点心什么的,生产者卖给商店的时候,是卫生合格的,由于商店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储存,比如仓库里温度太高,通风不畅,时间一长,全部发霉、长毛、变了味,消费者吃了以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轻的是肚子疼,上吐下泻,如果治疗不及时,严重的会导致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追究生产者的责任,而应当找销售者要求赔偿。具体地说,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产品有缺陷,而且这种缺陷是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比如,销售者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法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比如,没有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涉及安全和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的产品,没有检查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使产品存在指示上的缺陷,给用户造成损害。再有
    2023-06-07
    2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失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失效的情形包括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等。《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办理《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更换手续。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备案。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原持有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自行失效。第三方支付机构应遵守的主要规则1.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支付机构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第三方支
    2023-04-17
    11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2023-02-20
    249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1、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概念。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2、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二、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应当自
    2023-02-04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法律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商品房可预售的情况是: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买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预售房款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3
      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并支付房款,风险是很大的。 首先,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一般会进行所谓的“内部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严禁开发商无证预售。而购房者购买无证商品房的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 其次,对购房者来说,其“预购”商品房的行为也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由于上述公司的预售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购房者只能主张
    •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3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
    •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不能进行预售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向消费者预售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3、根据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已经确定,预售人可以将房屋预售给预购人。 4、商品房预售人(房地产开发商
    •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商品房预售违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这个问题。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