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调解几次
离婚官司调解没有次数限制。具体离婚调解的次数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而定,因为除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的注意事项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官怎样调解离婚官司
393人看过
-
法官调解几次才能执行
119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打几次官司
331人看过
-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403人看过
-
离婚官司没有子女几次能判离?
175人看过
-
法官几次强制执行调解起诉
62人看过
-
一般离婚官司有几次调解离婚官司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41、离婚官司至少有一次调解,因为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是最多有几次调解没有具体的规定。 2、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随时都可以申请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
法院调解离婚要几次调解完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4一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
-
离婚官司调解离婚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7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情形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要有证据可以标明为以上情形,一般都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
-
离婚官司会有几次调,法律怎么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7离婚官司至少有一次调解,因为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是最多有几次调解没有具体的规定。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随时都可以申请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
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对财产方面的估价做好市场问询工作。目前离婚案件中争议的财产焦点往往在于房产价值。按照法院的处理程序,先竞价,竞价不成再申请评估,评估不成就直接变卖。当事人如果要争取房子的权利,一定要对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做一个调查,多问问房产中介,甚至可以挂牌问价,看看这个房子在什么价位能够被市场接受。这就有助于法官准确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