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5:24:57 389 人看过

共有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享有相应权利,除非设立居住权的时候侵犯了共有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八百九十二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内容有哪些?

①对房屋的使用权;

②收益权,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收益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吗
    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哪怕在产权人死后他的继承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居住权人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及第三人都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有房屋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等的权利,所以房屋所有人不需要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也有权占有、使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
    2023-08-18
    336人看过
  • 房客能赶走同居者吗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能将同居者赶走,同居者有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2)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如果申请人是农民工,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同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公众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申请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出具书面证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补正材料应当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3-05-07
    484人看过
  • 房东有权赶租房走吗
    这是肯定不能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续租合同或者说是给定时间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强行的将租客的东西搬离或者是强行的赶走租客,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履行合同的职责选择要么搬离要么重新续约。一、门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可以以前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店铺房租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店铺房租到期了不可以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更无法转让该房屋,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就要与房东进行协商重新租赁房屋。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就必须在合同到期后搬离其所租赁的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2023-03-08
    429人看过
  • 没有产权的人能不能享有居住权
    没有产权的人能享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无需拥有房屋产权,是否具有产权不属于取得居住权的必要要件。一、商业房有多少年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
    2023-04-11
    348人看过
  • 业主有权赶走租户吗
    一、业主有权赶走租户吗业主无权赶走租客的,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二、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三、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
    2023-06-16
    239人看过
  •  住户是否有权将邻居赶出房屋?
    本文讲述了一户之主的定义及其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作用。户主代表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处理权、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权利。一户之主就是房屋的主人,他代表着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者权益代表。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户主是否有权驱逐同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重大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按照指定日期、场所、方式与自己的近亲属解除亲属关系。其中,“重大理由”可以包括:(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因严重疾病、意外事件或者重要原因需要紧急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四)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状况受到
    2023-11-05
    408人看过
  • 居住权怎样设立,以房养老是否会被赶走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收到许多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比如离婚时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我想以房养老,怎么设立居住权?有些法律问题确实需要注意,很多当事人私下设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效的。今天就聊聊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你却有权居住、使用。在法律上,居住权一般通过合同或遗嘱取得,它的设立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设立居住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规定是不能转让或继承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一般来说也不能出租,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怎么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
    2023-06-25
    309人看过
  • 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承租方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5、付款方式。出租方1、查看身份证明
    2023-05-02
    160人看过
  • 共有产权房屋如何处理居住权
    按份共有的房屋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设立。一、部分共有人可以私自共有的房屋吗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除非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处分外,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这是因为共同共有的所有权是完整整体,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可以抽象分割。二、共有人的权利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决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获得。2.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3.优先购买权。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造成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害,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依据共有份额取得的收
    2023-03-30
    205人看过
  • 产权人去世谁有居住权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吗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哪怕在产权人死后他的继承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居住权人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及第三人都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二、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
    2023-03-24
    268人看过
  • 居住权人的继承人能不能继承居住权
    居住权人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居住权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居住权房是否能出租居住权房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应当消灭居住权。消除居住权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二、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办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人就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三、民法中的居住权必须公证吗居住权不
    2023-06-22
    212人看过
  • 有居住权的人能立遗嘱吗?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二、房产证上的居住权不能直接继承吗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2023-06-20
    399人看过
  • 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
    一、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的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二、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居住权人获得居住权,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三、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
    2023-05-06
    98人看过
  • 有居住权的人再婚了那居住权还有吗
    民法典规定,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一、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1、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4、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5、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二、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订立书面合同登记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注意一定
    2023-03-10
    31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有产权的房子会被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物业有可以赶走居住权人的财产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2022年产权人是否可以赶走居住权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有产权的一方可以随便把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工厂有权力赶人走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没有权利的,如果工厂没有正当理由把你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