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全国土地利用规划更高层次的国土总体规划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消息称,《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前期研究》成果获得了专家和官员的一致肯定。这预示着国土总体规划前期研究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国土总体规划即将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据了解,该规划的前期研究项目是由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合作完成。项目负责人、中科院地理所刘卫东研究员以“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为由,未透露该研究项目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进展情况。
8月1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期研究成果通过表明,国土总体规划已经启动,“这是从理论上的研究,其实地方上也早就有实践。”
国土总体规划缺位
据上述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介绍,2002年,国土资源部选择了深圳和天津两个城市开展市域国土规划的试点,因为当时这两个市的城市规划和国土管理机构正好合在一起组成规划国土局,可调用城市规划的技术力量参与国土规划,而且以国土规划作为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某种补充,可避免二者的完全重复。
在此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又选择了广东和辽宁两个省开展省域国土规划的试点工作,并开始着手新一轮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
“有些城市已经有了最后的规划报告或者成果,但是由于没有地方人大、省级政府的最后批准,所以,直到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成熟的全国国土规划或者地方国土规划。”在当天的会议上,刘卫东代表课题组从新一轮国土规划的背景、影响未来国土开发格局的基本因素、国土规划的目标选择、未来国土利用的空间格局、保障国土利用空间安全的支撑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汇报。
参加会议的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国土开发与建设布局空间无序现象比较严重,面临着国土安全和资源保障危机。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加强对地域空间的管理和调控,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重新塑造“国土”,构建国土开发新格局。
基础性规划
在目前体制下,我国有三个重要的规划:建设部门的城市总体规划、发改委所属的经济区规划和国土部门的国土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是包括海洋领土在内的国土空间和布局的规划,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则是针对建设开发用地管理进行的规划。
“总体规划是更高层次的规划,是各种规划在国土上最后落实的规划。”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
中科院院士、前中科院地理研究所所长陆大道则解释说,所谓更高层次的规划,其本质含义是更具有基础性的规划,其他规划可以依据国土总体规划的基础信息来进行。
国土总体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以及规划区的自然、经济、社会、科学等条件,按规定程序制定的全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国土开发整治方案。
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国家建委提出了“国土规划”的思路;后来,国土规划的权限被划归国家计委;1998年随着国家部委的调整,国土规划被新成立的国土资源部承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土资源部部长顾问方克定长期关注国土规划研究,他希望“新一轮全国国土总体规划”尽快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指出,“国土规划应以协调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空间布局为重点,坚持经济社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多目标协调发展,通过各类国土资源规划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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