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权的分类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33:13 177 人看过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所有权是构成物权的基础,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相关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它权利的重要特征。用益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就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一、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1、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动产物权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与不动产物权均有不同。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区别

1、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2、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不得设于不动产之上;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公示方式不同;

4、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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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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