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素 材 : 非 全 日 制 工 人 的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如 何 结 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非全日制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则从工资支付的次月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按年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则从次年的1月份计算。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伤保险费按月足额缴纳,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情况。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伤保险费按月足额缴纳,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情况。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将无法正常发放。
非全日制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按月支付,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情况。否则,工伤保险待遇将无法正常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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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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