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3:20:14 95 人看过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是:

1、首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并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

(1)行政诉讼纠纷具有单向性,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有行政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而另一方往往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的对象,因此纠纷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具有管理、处罚的单向性,律师代理时应向当事人阐明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

(2)代理开展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上的独特性,律师代理行政诉讼首先要弄清案件的事实,查清被代理人实施过何种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该负何种法律责任,其次要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最后还要审核被代理起诉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理由是否正当,完成这些工作后,才可以决定是否代理诉讼以及代理时提出的代理意见;

(3)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广泛性,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依据,大都是行政性法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这方面的法规会越来越多,律师要代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必须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掌握丰富的行政法律知识,才能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行政诉讼具有国家赔偿性,行政诉讼的结果,有的涉及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赔偿,赔偿经费一般直接由国家财政拨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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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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