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中哪些条款保持有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7 19:38:41 286 人看过

一、无效合同中哪些条款保持有效效力

无效合同中并非所有条款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与该合同条款无关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有效,包括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清理结算条款等。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4.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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