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可以赠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6 20:06:10 292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权可以赠予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权既能够得以继承,亦能实施赠予。

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指个人或群体公民对由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其具体权利内容则需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规定。

就农村地区的承包土地而言,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土地承包人所享有的承包收益。

若承包林地的情况下,在承包人离世之后,继承人有资格在事先约定的承包期限内继续享有对该片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倘若土地承包权系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那么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承包收益,还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享有对该片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承包土地的共有人权力是平等的吗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着平等、自愿以及有偿的基本原则。

其中,平等性强调的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保持同等的法律地位;自愿性则主张,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为上,需保证其源于双方当事人的真挚意愿,并且流转方不得强行要求受流转方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样地,受让方亦不能强制要求流转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至于有偿性,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常是等价交换且符合公平原则,但这并不排除在特定时期内出现无偿流转的情况。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事项,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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