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9:33:18 249 人看过

一、民事责任的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条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无效、效力待定的,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有权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在第三类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面积小于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超过了3%。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惩罚性赔偿的特征有哪些?

1、公私混合法性质

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公法性。但惩罚性赔偿毕竟包含着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济的一面,其主体双方本身地位平等,并且赔偿金又是支付给受害人的,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私法性。

2、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3、惩罚性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4、惩罚性赔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民事责任最主要就是支付赔偿金,而惩罚性赔偿应该是最严厉的一种民事责任了,因为不同于一般的赔偿,如果是惩罚性赔偿的话,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要比给侵权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多一些,但惩罚性赔偿也不是没有上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有哪些?
    按法律规定,侵权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
    2023-07-02
    311人看过
  • 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相关规定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重大海难,给其他人带来重大损失时,将责任方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的赔偿责任。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光船承租人、期租承租人和航次租船承人)和船舶经营人;(2)救助人;(3)船舶所有人、救助人的代理人、受雇人;(4)责任保险人。(海商法第204,205,206条)三.限制性债权:责任人可以限制赔偿责任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下列海事赔偿请求,责任人可以依本章限制赔偿责任:(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三)与船舶营运或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四)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
    2023-04-30
    259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有什么作用以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惩罚性赔偿有什么作用惩罚性赔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2.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除了包括体现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功能的补偿性赔偿部分外,还包括体现惩罚性质的惩罚性赔偿部分,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其结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获得了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增值。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惩罚性赔偿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第一,补偿性部分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等值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第二,惩罚性部分在受害人受损范围之外,提供超损失的赔偿,并对受害人在补偿性部分不能得到的、受害人为获得赔偿而支付的费用予以补偿。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
    2023-06-07
    4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与赔偿责任的相关性
    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承担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吗承担刑事责任后一般不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因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能单独或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
    2023-07-11
    216人看过
  • 中国有无惩罚性赔偿规定的?
    一、中国有无惩罚性赔偿规定的?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有惩罚性赔偿。这里可以举出一个具体法条作为例子: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特征作为民事责任重要形式之一的惩罚性赔偿,其重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公法性。但惩罚性赔偿毕竟包含着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济的一面,其主体双方本身地位平等,并且赔偿金又是支付给受害人的
    2023-04-27
    169人看过
  • 我国有哪些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
    1、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
    2023-02-28
    462人看过
  • 最新版本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条件有哪些?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侵犯商标专用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上述规定,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商标侵权人的过错形态为“恶意”。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用“恶意”一
    2023-07-10
    218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在产品责任中的适用有哪些情形
    一、惩罚性赔偿在产品责任中的适用有哪些情形1.不诚信违约情况。在购房协议签订之后,买卖双方尚未完成房产交付手续,然而卖方却私自将该房屋抵押给了另一方;同样,购房协议签订后,卖方如故计划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手中。具体而言,在购房合约签订直至房产所有权转移之前这段期间内,卖方手握在建工程及已建成商品住宅的所有权,便可合理支配其拥有的资产进行融资操作,如将在建工程抵押给第三者以获得建设所需的资金,或者将同一套商品住宅再次出售予第三者。2.欺诈行为。卖方蓄意隐瞒未能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实际情况或提供虚假的许可证明材料;刻意屏蔽购买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情况;有意掩盖购买房屋已经出售给他人的事实真相;蓄意掩盖购买房屋是为了接收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房的实际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2024-04-06
    461人看过
  • 环境法中惩罚性赔偿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一)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1、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2、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3、侵权行为要造成损害后果4、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二)明确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原则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环境侵权领域是一个新事物,为了平衡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实现社会正义,在计算惩罚性赔偿金额时应考量加害者的主观态度、经济实力、获利情况,加害者是否初犯或再犯,受害者和环境利益的损害结果,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三)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抗辩事由为了体现法律公正之精神,我国侵权法对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规定了抗辩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第三人侵权、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特殊性及环境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在环境侵权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时,明确环境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显得尤为重要。一、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的功能(一)补偿功能补偿是侵权法的首要功能,其目在于对受害者遭受的损失给予
    2023-03-27
    406人看过
  • 民法上的惩罚性赔偿有哪几种
    一、民法上的惩罚性赔偿有哪几种?1、民法上没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
    2023-04-27
    3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相关要件有哪些?
    有下列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2023-07-20
    228人看过
  •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意思是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二、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款赔偿;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惩罚性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3.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4.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的构成要件1.主观过错较为严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决定其比一般侵权赔偿有更加严格的主观要件标准,惩罚
    2023-06-28
    177人看过
  • 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1、恶意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之前,出卖人对在建工程与建成后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名下财产,将在建工程抵押于第三人获取建设资金,或者将商品房再次出售于第三人。2、欺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
    2024-05-12
    67人看过
  • 恶意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有哪些具体的含义
    一、明知产品存在缺陷: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已经确定地知道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具有损害他人生命或者健康的危险;二、仍然生产、销售: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继续将缺陷产品投入流通,并且希望其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三、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相关知识点一、防卫过当造成损害需要赔偿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防卫过当造成犯罪实施人严重人身损害的,负有刑事责任,要对防卫过度受害人进行必要的赔偿。哪些情形不属于防卫过当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
    2023-04-01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赔偿责任的惩罚性范围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惩罚性赔偿,英文对照:PnitiveDamages、ExamplaryDamages(示范性赔偿)、VindictiveDamages(报复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
    • 民法中惩罚性赔偿30倍怎么规定?相关的法律·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
    • 消费者保护惩罚性赔偿的责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在价款十倍和损失额三倍中有权自由选择,最低限额仍然为1000元。第二款赔偿金的关键并不需要消费者遭到实际的物质损害,对消费者的损害行为在假冒伪劣商品售出的一刻就已经存在,即侵犯了消费者相应的权利,跟该商品是否实际使用了无关。
    • 环境侵权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8
      对于环境侵权行为,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惩罚性赔偿7种情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0
      惩罚性赔偿的7种情形是: 1、产品缺陷导人身损害的赔偿。 2、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赔偿。 3、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责任赔偿。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 5、因买方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赔偿责任。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买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实现的赔偿责任。 7、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用药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