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12:11 493 人看过

一、工伤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二、1年的仲裁时效过了吗?过了能补救吗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若是拖欠工资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仲裁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可中断、中止。

因此,在申请劳动仲裁前,一定要先审查,是否超过上述仲裁时效。大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会在离开公司后,很快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会超过上述时效。

但有一部分员工在权益受侵害后,因自己的原因没能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的,也即已经过了仲裁时效的,有补救措施吗?有。

查找自己手机上是否曾经向公司主张维权的证据;若曾经向劳动监察投诉,则重新向劳动监察部门复印当初投诉的证据;如果没有,就再次找公司负责人,主张权益受害的事实并进行录音。上述证据可达到中断仲裁时效的目的,即若发生上述事由,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三、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17条的规定,在工作地点、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认定程序是必须的程序,是工伤索赔的依据。工伤认定下来后(自你方接到《工伤认定书》当天开始计算)后的一年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会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期限。

3、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下来后,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1)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就该工伤认定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可以经过一审、二审而拖延时间。(是否提起行政诉讼是其权利,最终能否算工伤由法院确定)2)收集并销毁对用人单位不力的证据,如把你们手上的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收缴上去并销毁会隐藏。3)与你们进行协商,也有可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15天内(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你们要先行收集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证据,并注意其动向。

4、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双方(用人单位和你方)对工伤认定本身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下一步法律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没有具体时间限制,但越早对你方越有利。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双方还可就鉴定结果再行鉴定。只有在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你方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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