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30 20:26:19 185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双方法律行为,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投保人和摘要: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双方法律行为,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与其他合同的订立一样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一、人身保险合同要约之方式

1.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是人身保险合同要约的一般形式

投保单它是由投保人填写的,向保险人提出投保要求的一种正式单证,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单所限制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主观要求。现实中,人身保险交易都由保险中介人完成,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与购买寿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往往并不直接联系,因此,投保单成为他们之间交易信息的承载工

具。人身保险投保单并非千篇一律,各保险人有选择的余地。但应包括以下这些最基本的内容:①有关险种的具体事项;②有关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③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陈述的事实。

实践中,人身保险合同都以投保人填具投保单为要约,作为要约,投保单的内容就不能仅仅表达投保人购买寿险的愿意,其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样才能使保险人有作出承诺的可能,否则只能构成要约邀请。但投保单作为要约的法律效力与一般要约不同,一般要约对被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被要约人可以作出承诺、反要约或拒绝,或对其置之不理,但投保单却要求作为被要约人的保险人在合理时间内对其进行处置,并及时通知投保人。否则,保险人可能因此而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在投保人在填具投保单的同时,交付了保险费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作为要约的投保单的撤回,必须在保险人作出承诺,即签发保单以前实施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保险人签发保单或在投保单上核保签章作出承诺,则投保人不能撤回,要终止合同只能按退保处理。

投保单在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中作为投保人对保险人的要约,是合同成立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实践中各保险公司多在保险条款首条规定,投保单是构成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沟通和了解的重要途径。

因此投保人须正确填写投保单。非凡是其中的声明事项,是投保标的危险程度或状态等有关事项的陈述,投保人填写时须据实告知。因为声明事项,常为保险人核实情况决定承诺与否的依据。一般要填明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等,以及投保人和受益人基本情况。投保单的填写不论是出于投保人的主动或出于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宣传劝说均不改变投保单的要约性质。

2.其他足以表明投保人投保意愿的行为或意思表示,均可构成投保人对保险人的要约

国外推出的赠券保险,上海市邮政局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联合发行一种附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明信片,我国现行的交通运输及民航部门代保险公司销售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某种行为或意思表示为要约。当然这里的意思表杀既包括书面形式,如电子单据、电、电子邮件等,还应包括口头形式,如对话、电话等形式。有些国家法律答应投保人以口头形式要约,该口头要约亦构成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保险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人身保险实务中也很少出现,随着人身保险业的发展,口头形式以后可能会发展为要约的一种重要形式。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的请求构成要约,保险人的核保批单构成承诺。但有时,要约与承诺两者地位倒置。如保险人所发保险单附上新的条件,或者以保险人新拟制的尚未公布献基本条款出立保险单,这时保险单的交付成为新的要约,须经投保人承诺才能生效。

实务中对复杂的一揽子保险或其他没有格式保险单的保险,双方当事人往往要反复商谈,才能最终达成一致,其间双方经常变换位置,而最终意思表示一致时,究竟哪一方是要鱿人,哪一方是要约相对人则完全要视情况而定。

要约一经作出,除非投保人有撤回或撤销行为,到达保险人即生效,保险人取得了承诺投保人要约而成立合同的权利。

二、人身保险合同承诺及其法律后果

1.人身保险合同的承诺方式

第一,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是人身保险合同承诺之一般形式。人身保险作业方式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理想的作业方式应为:客户提出投保要约、公司核保通过~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同时出具保险单。而现实中,国内外的作业方式通常为:客户提出投保要约~代理人收费~公司核保通过~出单承保。这种方式可避免保险公司对大量不经意投保要约在审核上花费大量治理营运费用,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但却出现了代理人收费至公司核保承诺期间,保险契约是否发生效力的问题。

依美国保险法通例,在这一期间可采用暂保单的形式明确契约各方的权利义务。暂保单性质上属口头约定的书面记录、尚非保单本身,但假如它的内容具备了保险契约的要点,并声明在一定期限内有拘束力的,则在保险单作成交付前有与保险单同等之效力,一旦保险单作成交付,暂保单的条件归并于保单。假如未等到保险单发出即发生保险事故,仍应按所商定的某一种保险单之效力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我国人身保险实务中亦有首期保费收据之出给,但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它以等同于美国寿险通例中保险收据之暂保单效力,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人身保险实务中的一大缺陷,以致于近年来我国的保险纠纷不断。

叮般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完成以保险单的作成交付为最后步骤,保险单一经出给,则吸收了先前议定的条件及暂-保单之约定,若无诈欺或非法情节,一切条件均以保险单之所载为凭,人身保险单不仅为契约证实,寿险付足2年以上保险费后,可凭单向保险人出质借款。保险合同常订有以取得保单为其生效条件的,未取得保险单的合同效力不发生,保险单因交付而生效。各国保险惯例,保险单为保险书面合同之一部分,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仍有补充合同之作用,我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均规定了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之声明、体检告书、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依保险法例,人身保险单中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基本情况,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订约日期,受益人姓名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有欠缺,则属合同内容不完整,往往可视为合同在实质上未成立。当然,若有其他文件可供参证者,应答应当事人自行改正,故不存在效力问题。

其他保险凭证含保险证、批单等,在某种条件下与保单具有同等之效力。关于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的性质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同,有的视为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有的则视为仅是合同成立的证实。依我国《保险法》第12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因此,在我国,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被视为保险合同成立的书面证实。构成人身保险合同承诺的一般形式。

第二,保险人在投保单上核保签章是人身保险合同承诺的重要形式。投保人填具交付投保单后,保险人经过必要的审核,如认定没有疑问的,便会在投保单上的核保栏签上同意承保或相类似之字样,并加盖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即视为保险人已承诺。审核的内容主要有: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楚;被保险人年龄和投保年期是否符合承保规定,对周岁是否计算正确;被保险人名单中的人数、份额、保险金额、保险费是否与投保单所填写的相符;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承保条件、对已有残疾的,是否注明残疾的部位、程度等。

当然如当事人约定以保险单的签发为合同订立的要件的,须以保险单签发之时为保险承诺的时间,如无此种约定,则保险人在投保单上核保栏签章即构成对投保人要约之承诺。

第三,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接受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属保险人承诺的方式。商业保险基金与一般的投资基金是不同的,投资基金一般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各种试券或实业,取得利息、股息等收益,然后再按各级投资者的出资份额平均分享利益。而商业保险基金的受托者为商业保险公司,出资者的目的在不在于取得收益,而在于通过缴纳保险费组成风险共同基金方式将自身的风险交由整个基金成员分摊,达到转移风险之目的。由此可以推断;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即已承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已经开始,因为此时,风险单位实质上已成为保险基金成员之一,作为一善良的基金治理人的保险人,只要投保人投保时无欺诈行为,就没有理由剥夺其享受风险保障之权利。此时保险代理人开具的保险费暂收收据,实质上就等同于一张暂保单,而正式保单的出具与否,实际上仅仅是滞后于承诺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是保险人之义务,并无太多的意义。因为即使正式保单出具后,如保险公司有足够证据证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当时违反了诚信原则,保险公司为维护广大善意并诚信的荃金成员的共同利益,亦有权利不履行其承诺的风险保障内容。

由此可见,尽管人身保险合同的承诺不以交付保费为要件,但交付保费却可视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一种承诺方式,当然这里还须加上一个限制条件:除非保险公司有足够的理由证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当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保险公司有足够的理由证实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正常核保途径,另外,考虑到实践中,道德危险或较大倾向的逆选择多集中于高额寿险要约中,故可对一定保险金额以上的投保要约,规定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收取保险费以避免其发生。

从另一角度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时,他已对保险险种、.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要约内容有了明确的选择,完全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收取保险费的行为应认定为只要投保人无欺诈行为,保险人即承保,亦即对投保人要约主要内容的认同J凡其实质看,它本身就是承诺,因为保险人即使在合同成立之后,仍保有解除合同之权。

最后,保险人的其他任何足以表示其已对要约作出承诺的行为,均可构成对投保人要约之承诺。只要足以表示保险人已对投保人的要约无条件接受了,就可构成保险人的承诺,如保险人的口头表示同意,保险人要求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行为等,均可构成承诺,这是由人身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决定的。但保险人的沉默一般不构成承诺,保险人对于投保人之要约须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承保与否之决定,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2.承诺的法律后果

承诺一经作出,除在生效之前保险人将其撤回以外,一经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主要指保险人不得任意违反其承诺。生效的承诺导致合同成立。

三、人身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构成

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实践中,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能迟迟不交保费,有的则一侯保险事故发生马上去交费,这样不仅不利于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害了其他基金成员的共同利益,使他们难以获得风险保障。因此,保费的交付为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利于克服上述问题,同时也符合我国当前人身保险实际操作。保险实务中,保险人在其合同条款中,均规定自交付保费或交付首期保费的次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贵任,亦即合同的生效是以投保人保费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非凡值得一提的是,交纳保险费为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与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收取保险费作为对投保人投保的承诺形式并不矛盾。此时可认为,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已具备了该合同生效要件,一旦其他生效要件成立合同即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n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n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n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n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n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让人身保险合同生效?
    为了确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益,投保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保险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投保人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且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此外,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需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总之,要确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益,投保人需要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我们需要确保主体是合格的。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而投保人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第二,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第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
    2023-11-13
    438人看过
  • 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同时的吗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一定同时。如果是普通合同,一般自成立后生效;如果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生效的合同,办理批准或者登记手续后才生效;如果是附期限后者附条件的合同,期限届至或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同时的吗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
    2022-07-02
    87人看过
  • 有关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和时间
    保险合同复效只能适用于效力中止的合同,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提出合同复效的请求。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不能自行恢复。至于复效请求何时提出,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人决定解除保险合同之前的任何时间点提出。至于本条款规定的2年期间,仅是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期间。对于超过2年期限后投保人是否可以提出复效申请,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合同不再存在,自无复效申请的可能;二是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合同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复效申请。(2)投保人应当与保险人就合同复效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并不因投保人恢复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而恢复其效力,必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合意的结果,即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复效请求。由于保险人的解除权被限制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为了平衡当事
    2023-04-29
    221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注意事项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人身保险合闸才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需要一个对价的过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价值交换称之为对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一种承诺,即保险人同意当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作为对保险人承诺的回报,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通常是交纳保费。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已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开始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均受合同条款约束。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经过要约人的要约和被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成立后的保险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指已经成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
    2023-03-29
    431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后如何确认生效?
    保险合同一般在依法成立时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具有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在约定条件达成时生效。具有生效日期的保险合同需要到期限届满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具有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生效。具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无效。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
    2023-07-02
    220人看过
  • 保险费的结算和本保险合同的生效
    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效力附加条件或条款,这符合民商事合同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付或者保险单正式签发之日起承担保险责任,或者保险期间自保险人交付或者保险单正式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性质上,上述约定应当理解为当事人以交付保险费为合同生效的前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不履行“支付保险费”的条件,保险合同就不生效,保险人对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2023-05-31
    35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后不能立即生效
    宜兴消费者向宜兴市消委会投诉,反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康宁定期保险条款第五条责任免除中的第一款第七项中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采用的基本上都是格式条款。这是一份人寿保险合同中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格式条款,是一种责任免除条款。是在某一时间内针对某种情况的责任免除,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保险公司不负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的保险责任。《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根据这一条规定,交付保险费的时间与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可以是同一时间也可以不是同一时间,这要根据不同的险种而约定。此份是人寿保险合同,要求投保人是身体健康者,在投保时是否潜在重大疾病,要有个合理期限才能发现,这个期限多长才是合理,要根
    2023-04-23
    405人看过
  •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同意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别的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别的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同意以别的书面形式说明合同内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期限。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发生是由哪些(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以后,但未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以及保险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又称保险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将保险合同的利益转让给新的受让人(参见第六章中的“保单转让条款”)。各国保险法一般都允许保险合同的转让。我国保险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以内发生的保
    2023-06-28
    167人看过
  • 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和生效吗以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一、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和生效吗?合同订立后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合同成立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这个合同就不能马上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是合同生效以合同成
    2023-06-19
    456人看过
  • 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质权合同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6-05
    215人看过
  •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哪些区别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
    2023-03-01
    200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是不是意味着生效
    一、保险合同成立是不是意味着生效保险合同成立并不都意味着生效。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如果保险合同中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要等到条件达成或者到期后,保险合同才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
    2024-01-23
    307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构成的要素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
    2023-03-23
    30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生效与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订立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保险合同是依法成立的。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是自成立时生效。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而保险人同意承保。一、保险没生效可以退保吗保险没生效可以退保。除约定生效期限或者条件的,保险合同成立后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投保人提出退保要求后,保险公司应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退保所需要的资料一般有退保申请书、保险费发票、原缴纳保险费账户资料等。二、没签合同可以退保吗所谓退保就是法律上所称的解除保险合同,而解除保险合同的首要条件是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尚未签订,说明保险投保尚未成立,投保人没有缴纳保费是可以退保的。没有签合同一般可以退保险费,但是有限制条件,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已经全额交付保险费或者是在10天的犹豫期内,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费的。三、要约方是投保人的原因是什么要约方是投保人的原因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
    2023-06-19
    2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保险成立后多久生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
      1、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成立时即是生效之时。2、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条件成就时生效。3、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时限的,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期限届至时生效。
    • 成立保险合同就生效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24
      保险合同成立意味着生效。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 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 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哪些时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根据法人变更条件确定外资企业变更同样需要审批。
    • 合同的合同生效和成立的有效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5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
    • 电子合同的的生效和成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3
      并不是所有电子合同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要想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的各方已经经过实名认证。也就是是说,对个人进行身份验证,现在的手机验证,微信认证,银行卡,这只能对应这个名字是这个人,还要就是实时拍照,形成证据链。企业认证,要的是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和公章,再加上授权书声明。 (2)在电子合同上的签名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