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
(一)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50%;
(二)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3、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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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获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费用。土地出让金又叫土地增值收益,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用途改变,在经济上得到现实补偿的需要,在成本价格的基础部分之上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收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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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可以减免?能否免征收土地出让金??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1经济适用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平价房、安居房、解困房等。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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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能把土地出让金转成商品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先要确认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划拨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国有划拨土地,房子又允许上市交易的前提下,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交易过户了;如果土地是集体性质,除了征收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是不可能交土地出让金变成商品房的。根据2007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2011年洛阳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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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怎么?是怎么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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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经济适用房,出让土地出让金,房屋出让金等,是否属于买卖纠纷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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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能否征收土地建经济适用房?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四十六,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