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申请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2:06 268 人看过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山东省国土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山东省实施办法》

4,56,7,7,2,5,6,7,7,7,7,7,6,7,7,7,7,7,上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定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处理。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处理争议案件。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受理。

2。下列案件不作为纠纷案件受理:

(1)土地侵权案件

(2)行政区域界线纠纷案件

(3)土地侵权案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5)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纠纷受理的案件/P>3。向乡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三是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和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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