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6:01:44 374 人看过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土地使用证上面都记载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新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办吗,新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一、新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办吗土地使用证是个人办理的。1、由申请人本人向国土资源局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上注明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电话),并加盖手印(原件);2、申请时提交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产权来源是房改房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除封面外,全部复印);4、产权来源是购买、竞买、交换、赠与、析产等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二、新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2、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
    2023-05-17
    17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023-04-14
    52人看过
  • 临时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可以办理吗
    住房用地不能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5、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一、临时土地证如何办理?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的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建筑的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的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进行调查,全面核实到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的面积,绘制其宗地图。3、权属的审核。由国土资源局的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
    2023-06-23
    347人看过
  • 养殖业土地使用要求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一、养殖业土地使用要求手续是怎么办理的需要符合养殖规划的土地性质证明、评估报告和许可证等等。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就可以开始畜牧养殖了。土地利用是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与土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二、土地使用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生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士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士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
    2023-06-03
    4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下列资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以及委托书;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和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哪里办理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办理。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国土资源局缴费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
    2023-07-06
    287人看过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继承和公证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的手续是: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地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土地使用证继承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公证书。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公证可以吗公正的目的是为了合法取得房产,这样的话其实不用到公正处公正,就是公正了也只能证明房屋的买卖的情况而不能代替土地使用证。可以先办理土地使用证后再拿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房屋过户登记等。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能否公正可以公正但是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有关遗产及其他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
    2023-07-06
    337人看过
  • 拆迁房土地证的手续办理
    1、办理的主要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2、办理土地证所需的工作时限为20日。3、办理土地证必须具备的资料:(1)土地登记的申请书;(2)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3)让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则准备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4)土地使用权侵害转让的许可证;(5)房屋的拆迁协议;(6)《房屋权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是一样的吗不一样。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2023-07-03
    101人看过
  • 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一、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没有区别。用来登记的证书名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实质意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因为对于国有土地来说,人们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2023-05-02
    174人看过
  • 襄阳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的
    《襄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按新的土地综合等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五条和《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02号)第七条的规定,现就襄阳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2年襄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襄政发〔2013〕34号)已于2013年12月6日公布,襄阳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新土地综合等级征收。对市区征税范围内未确定综合等级的土地,暂按第六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五条全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款按纳税人使用的土地等级和与之相对应的税额标准征收,具体税额标准附后。第六条全省土地使用税具体税额标准的调整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地税
    2023-04-04
    63人看过
  • 金税三期办理土地使用税的手续怎么办?
    申报金税三期土地使用税的方式是:年缴税额=平米*计税依据(数量);每季度的税额=平米*计税依据(数量)/4。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交纳。金税三期什么时候上线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201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正常办理: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2、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3月23日至3月24日可正常开具;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办税服务
    2023-08-01
    288人看过
  • 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贷款的话,可能他担心你日后不还款,所以要求一个法律来进行抵押,也就是如果到期了还是没有还款的话,那么可以利用房屋的价值来进行一个折抵,当然房屋抵押有一定的证明,就是他项权证,很多人想要亲自了解一下,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一、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办证程序受理申请并出具收件收据;权属审核;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权属证书。办证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后7日(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办理完他项权证,并且房屋抵押的贷款已经还完的话,那么就可以注销这个他项权证了。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他项权登记。二、登记要件天津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两份);抵押合同(原件两份);证明抵押
    2023-04-17
    21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没用办理会怎么样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有哪些危害呢?危害如下:第一,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第二,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合法上市出售第三,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第四,没有土地证,你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
    2023-03-16
    378人看过
  • 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续签吗,怎样办理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续签吗,怎样办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二、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按照目前国务院腚的标准,个人住房
    2023-05-16
    1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含义
    一、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委托,办理手续就是到土地资源局拿一份委托书的标准格式,填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带上房产证和委托书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目前的商品房通常均只有房产证。而私人自建合法住宅已经实行两证合一了。所以,你只需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二、土地使用证的含义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
    2023-05-17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其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其手续如下: 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l、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
    • 买的二手房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该怎样办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产地交易中心。
    •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
    • 2022年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协商; 2、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支付土地转让价款; 4、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怎么办理公寓式住房的土地使用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9
      我国土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也就是两者不能单独交易,不能只买房不买地,也不能只买地不买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筑构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也就是说只交一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