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9:11:28 52 人看过

北京高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房产纠纷起诉书范文

原告:————

住址:————

电话:——————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关于房产纠纷起诉书范文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通过阅读上文的法律知识仍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有时候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纠纷,会节省你很多的时间、精力。同时还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视听资料相关文章
  • 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
    2023-04-18
    422人看过
  • 北京存量房屋买卖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卖方为自然人且买卖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即时办理二、收费标准:房屋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含一本工本费)、非住房每件550元(含一本工本费)三、办理机构: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四、受理方式:书面受理五、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网上提交登记申请的,通过业务系统打印;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的,登记部门提供。注意事项:房屋登记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代理人签字,可不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申请人(代理人)签字。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2008年10月15日以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房屋被征收的,提交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和被征收人明细表;共同共有转为非等额按份共有的,提交共有方式和份额的变更协议;房屋拍卖的,
    2023-05-04
    217人看过
  • 一般北京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调停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予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直接以该调解书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所谓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表示愿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一项专门条款。而仲裁协议则是事
    2023-02-23
    9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审理的时间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审理的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023-06-01
    366人看过
  • 在哪个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租房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民诉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
    2023-03-23
    336人看过
  • 有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
    当房屋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
    2023-03-19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 1、视觉材料又称无声视频材料:包括图片、摄影胶片、幻灯片、投影仪、无声录像带、无声电影、无声机器阅读等; 2、听觉材料又称录音材料:包括录音、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又叫做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电视电影、视听光... 更多>

    #视听资料
    相关咨询
    • 北京法院房屋买卖合同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有约定的从当事人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双方协商 找第三方调解 申请仲裁 向法院起诉 以上处理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最好协商,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具体处理方案,要看纠纷的实际情况。
    • 北京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内容包括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法院不应仅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由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起诉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一)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二)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所产生的纠纷。(三)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四)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所产生的纠纷。(五)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所产生的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法院受理房屋买卖纠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10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