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不是需要承担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2 23:07:18 449 人看过

一、担保人是不是需要承担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偿还债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离婚男方有债务女方是不是需要承担

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妻子也要承担。如果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总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一旦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n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外担保不是债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正确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担保人不一定承担清偿责任。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一、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担责担保人不担责有以下五种情况: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
    2023-04-01
    229人看过
  • 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对债务人的信誉、资产的信任和了解。如果债务人未经第三人同意,擅自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由于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情况不了解,给担保人带来不安是非常能理解的。虽然设立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也要考虑到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的利益。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转移债务(无论是全部债务或是部分债务)时,应注意通知第三方担保人,并获得其书面同意,否则,为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部分担保)将免除。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吗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如果债务人拒绝的,则不能免除。如果债务人接受了免除债务的行为的,则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023-07-20
    327人看过
  • 人死后债务是否需要家人承担,若不继承
    若债务人死亡且遗属继承其遗产,则应仅在所继承之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若此种情形下债务金额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只要遗属自愿进行偿还,这部分金额将不再受到限制。然而,如遗属选择放弃遗产继承,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他们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另需注意的是,如果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当遗孀或配偶中任意一方死亡时,尚存活的另一方有义务独自承担偿还此项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任何债务协议;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去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债;3)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全家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外所负的债务,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运营或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便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2024-08-16
    454人看过
  • 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否可以共同承担债务?
    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抵押人和债务人是同一个人吗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2023-07-12
    63人看过
  •  承诺还款:是担保还是债务承担?
    在民法典中,承诺帮助别人还款可以被视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债务,具体取决于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担保物权人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或者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可以另有约定。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承诺帮助别人还款时,我们通常是在提供担保。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承诺还款也可以被视为承担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诺帮助还款人承担债务的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而承诺帮助还款的,为债务承担。《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权利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
    2024-03-16
    95人看过
  • 债务知悉者是否需要承担个人债务?
    以夫妻双方为例,如果不知情的一方在时候追认,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知情一方并未追认,但是该笔债务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既没有追认,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该笔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有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买房吗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款购房的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
    2023-07-02
    273人看过
  • 侵权债务继承人是不是承担
    一、侵权债务继承人是不是承担侵权债务继承人应当承担,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的,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及应缴纳的税款等,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不需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侵权债务可以转让吗侵权之债是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慎得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转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
    2024-01-31
    331人看过
  • 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三、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债务承担的特点: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
    2023-05-06
    129人看过
  • 抵押物无效是不是需要担保人承担
    一、抵押物无效是不是需要担保人承担抵押物是不是需要担保人承担主要看是谁的过错造成抵押物无效的。抵押人以其抵押物对债务承担责任,抵押物无效的,如果是抵押人原因造成的,抵押人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债权人造成抵押物无效的,抵押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担保人原因造成的抵押物无效的,抵押人与债权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房子抵押是不是要有担保人房屋抵押贷款并不一定需要担保人。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或第三人在抵押其不动产的同时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要双方签订担保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2024-01-12
    382人看过
  • 主债务人违法担保人是不是也要担责呢
    一、主债务人违法担保人是不是也要担责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担保人只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责任,主债务人违法的,担保人对主债务人违法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而担保人是指为债务提供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所以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2024-01-23
    118人看过
  • 财产担保债权是否需要申报?债务人离世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债务人死亡后,不能偿还债务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还债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1、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
    2023-07-20
    190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VS担保人:担保责任与债务承担的不同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第一债务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他们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盖手印,同借款人债权、债务、义务同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担保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2023-07-18
    23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承担欠债人债务
    一、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承担欠债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按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债务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死了,保证人还钱吗首先,保证人要不要还钱以债务存在为前提,而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债务的消灭,因此保证人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钱。实践中,即使债务人没有保证人,在债务未清偿前死亡的,债权人可以找其继承人追偿。所以,不管债务人的生命状态如何,只要还存在债务未清偿,那么需
    2023-06-19
    135人看过
  • 债务人将债务担保人转让,是否意味着仍需承担责任?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务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会承担责任吗债务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不会承担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
    2023-07-18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担保人为企业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一般保证。 1、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只有债务人经过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且强制执行程序无法执行后,债权人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也就是说,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前提是债权人已经穷尽了债务人的所有司法救济手段,仍然无法获得救济。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
    • 担保人变更债权人后,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义务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0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
    • 为他人借款担保,债务不清需承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对于你这类问题,第一,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你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但未写明保证方式,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按照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关于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
    • 公司债务的担保人配偶是否需要承担风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一,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三种形态: 1、担保股东及其配偶共同签署连带担保或配偶未签署但事后追认; 2、虽未经另一方签名或事后追认,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虽不属于以上两种形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
    • 债务人欺骗债务人是否需要担保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5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