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决定用工起就要签署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22:00:38 369 人看过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试用期是不是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签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效力是否有效?

一般无效。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吗-

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可以就工伤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
    2023-07-22
    64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文件需要签署吗?
    需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
    2023-04-28
    477人看过
  • 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吗
    一、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吗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2023-04-29
    31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裁定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吗
    “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6-12
    298人看过
  • 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二、劳动合同一般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
    2023-04-25
    256人看过
  • 劳动者拒签合同,用人单位要给双倍工资吗
    一、典型案例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仲裁结果:2009年6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公司向韩某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08年5月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9067.43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双方没有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的主要原因是韩某拒绝签订,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9067.43元,但同意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于是该公司向东城区人民法
    2023-02-20
    93人看过
  • 有集体合同就不需要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一、劳动合同法提前辞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吗若劳动者未经合法批准擅自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则需对相关的损害做出相应的赔偿。这类赔偿涵盖:(1)在招聘、录用劳动者过程中所产生的用人单位支出的各项费用;(2)用人单位为了使劳动者胜任岗位而进行的培训开支,但双方如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将按照该约定处理;(3)劳动者违反行为导致的生产、运营以及工作业务上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中约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相应性质的赔偿性费用。《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二、有集体合同就不需要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经由集体协议做出签署之后,任何单一主体均无需再另行签订独立的劳动契约条款。在此种情况下,各成员将共享应用于整个团队的集体协议之各项规定。鉴于企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平协商与合作,我们坚信可以就在劳动
    2024-03-11
    453人看过
  • 单位必须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及时的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来维
    2024-02-07
    369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上午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表示,通过立法方式保护劳动者权益,既要注意通过制定法律强制性条款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为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又要注意运用经济惩罚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有委员提出,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各种借口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抽样调查显示,在中小私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劳动合同签订率甚至不到20%。建议在草案总则中增加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将其确定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提高合同签订率。还有委员建议,设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过程中,更要注重运用经济惩罚手段,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只要劳动关系事实上存在,就可以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期限,就可以视为是无固定期限的
    2023-06-05
    19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三、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2022-07-08
    34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合同能签三个月吗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合同能签三个月吗?1、劳动合同签三个月是合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因此劳动合同签三个月是可以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扩展资料4、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高时间为两个月,就
    2023-04-18
    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公司名称变更的申请程序1、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
    2023-04-29
    373人看过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工资是否由用人单位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必须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从用人单位工作日起未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使用者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因此,从劳动者试用期开始的那天起,与使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应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试用期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要求使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中的九误区(下)【误区六】不向实行
    2023-08-18
    480人看过
  • 单位签署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
    一、单位签署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单位签署合同一般需要需要法人签字的。合同签订不一定由法人代表签字,只要行为人有法人授权,就可以以法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签订合同协议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合同协议需要注意的内容如下:1.对方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否跟事先约定的一致;3.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4.是否具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等。《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
    2023-06-04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需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署合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管怎样,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签署劳动合同。至于单位在外派时,与劳动者之间另有特殊约定的,可以为此订立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 用人单位更名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用人单位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6
      用人单位更名,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签。如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
    • 被单位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辞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劳动合同是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去留的自由,且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署空白合同,该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7
      当雇主要求员工签署未标明具体条款及内容的劳动合同时,员工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坚决拒绝签署此类协议。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签署空白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这无疑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 如果员工不幸签署了空白的劳动合同,他们应该立即向雇主提出要求,要求其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或对空白部分进行详细的补充说明。在确认雇主填写的内容后,如果员工发现与之前双方协商达成的待遇存在差异,他们有权要求雇主进行相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员工协商后一定要签字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1、单位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让员工签字,员工有权拒绝签字,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员工同意签字,单位不需要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2、《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三种情形,即:“(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