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05:02 203 人看过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律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c)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

d)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

1、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2、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试述调查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行政机关在调查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所谓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情的根据。证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二是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材料。三是证据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按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材料。

有关证据的种类,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证据为法定证据。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外形、质量、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对案情的描绘与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有什么限制
    一、辩护律师收集证据有什么限制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1、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2、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二、辩护律师怎样收集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实践中,由
    2023-04-17
    65人看过
  •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律师取证比司法机关取证困难得多,证人或
    2023-04-07
    123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集证据?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规定。【本条释义】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辩护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的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和证人证言。本条规定的收集证据材料的权利仅限于律师,这是考虑调查、收集证据的工作涉及到被调
    2023-04-22
    353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律师取证比司法机关取证困难得多,证人或
    2023-04-22
    276人看过
  •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有: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相关法律依据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证据材料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辩护人。第五十条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第五十一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
    2023-03-01
    356人看过
  •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一、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有哪些?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有: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二、相关法律依据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证据材料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辩护人。第五十条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第五十一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
    2023-06-03
    40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1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应注意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律师收集证据应该注意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5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律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c)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 d)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
    • 收集刑事辩护证据要注意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7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判决结果--包括现在能不能取保候审,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
    • 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一种是诉讼。本案中的情形,若将来双方欲离婚的,一种即是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种
    • 刑事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应符合哪些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证据,必须受以下两方面条件的限制,一是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即在审查起诉阶段应经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在审判阶段要经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是根据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作出决定。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