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解决冗员问题无疑是一个非闯不可,也绕不过去的关口。如何才能顺利地闯过这个关口?一方面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要为市场就业机制和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笔者通过对重庆市39家国有企业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的专题调研,梳理出理顺劳动关系的四大难点,对其成因和后果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难点之一:滞留在中心的下岗职工隐性就业后劳动关系的处理。
进中心的下岗职工隐性就业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方面,中心按月给他们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继续为其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另一方面,他们有的在新单位工作(不含半年以下临时性工作),获得相应收入,甚至收入不菲,有的已经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劳动。说到底,这种隐性就业现象最多只能维持3年。但如果不在3年内及早解除隐性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一是增加再就业基金不必要的支出,二是把劳动关系问题积累到3年之后去解决,难度和风险更大。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解决这个问题:
(一)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清理隐性就业者劳动关系的氛围,使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认清形势,明确政策,作出理智的选择。
(二)在原有行之有效的鼓励进中心1-3个月的下岗职工自愿解除进中心协议和劳动合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鼓励进中心3个月以上的下岗职工自愿解除进中心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优惠政策。一方面是舆论攻势,一方面是优惠政策,必将有不少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走出中心,走出企业。
(三)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督促企业与包括下岗职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把劳动合同订立情况作为劳动用人年检的重要内容,未签合同的企业不得通过年检,并要求限期整改。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工商执照年检、税务部门在核定企业进成本的工资总额时,应查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资料。对拒不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或确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通过年检,税务部门扣除相应的进成本工资总额。由此从规范企业用人行为的源头上理顺劳动关系,有利于原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四)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企业招收下岗职工的信息反馈到职工原所在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将企业招用下岗职工后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反馈到职工原企业,工商部门应及时将下岗职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信息反馈到职工原企业或办理《下岗证》的部门。原企业一旦得到上述有关信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五)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三一”系列服务(一次培训,三次提供就业信息,一次职业指导),重点服务对象是男性50岁以下、女生40岁以下的人员。一方面使已经隐性就业且不愿接受“一三一”服务的下岗职工“浮出水面”,从而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下岗职工的竞争就业能力,切实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难点之二:下岗职工中的再就业特困群体劳动关系的处理。
劳动关系专题调查显示,滞留在中心的50岁以上的下岗职工,占8.7%。这是一个再就业特困群体,他们年龄偏大,技术单一,身体素质较差,通过培训参与竞争就业的可能性不大,其他企业也不愿招用他们,因而他们在中心3年之内很难实现再就业。虽然此后还有失业救济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但其生活水准是可想而知的,且继续缴费的费用无来源,这将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和退休待遇。因此,建议给予这类再就业特困群体必要的关注和政策保护,通过以下途径去解决:
第一,一、二类企业中,进中心3年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年满50周岁的男职工、年满40周岁的女职工,被终止进中心协议和解除劳动关系后,除按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外,由原企业和再就业基金(财政保底)共同承担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其办理退休手续为止。
-
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99人看过
-
存货审计的难点及对策
333人看过
-
网络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建议
126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难点及对策
129人看过
-
企业管理的误区及对策建议
258人看过
-
罚金刑执行难的对策与建议
368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笔迹检验中的难点及对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百度搜索来的: 笔迹检验中的难点及对策 2007-1-16 18:29:00 笔迹检验是通过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它们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者确定文件物证是否为某人亲笔所写的一项专门技术。通过笔迹检验后制作的鉴定书,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近几年来,我院技术部门受起诉和反贪部门的委托,依法对涉及合同诈骗案、受贿案、贪污案等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了笔迹检验鉴定。通过对笔迹物证(简称检材)和嫌疑人的笔迹样本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难点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1.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认定难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往往由用工不规范所导致。此类案件的个人方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的意识淡薄,保留和固化证据的意识也相对较弱。一些单位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等因素考量选择规避劳动合同,或以彼合同之名掩盖此法律关系之实,如权利义务约定与合同名称所展现的特征不符、实际履行突破或有悖于合同约定、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等。非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大量存在使得认定当事人达成的真实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及其特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1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而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请专业人士给点建议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8关于 第一个劳动关系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