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诉讼级管辖权:
民事诉讼的级管辖权是在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划分劳动分工和权力,以受理一审民事案件。中国有四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范围不同,,具体指:
一、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普通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除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P>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
P>第一,涉外重大案件(包括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所涉财产在外国等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复杂、涉及范围广的涉外案件,或者有大量当事人居住在国外或者当事人属于多个国籍
第二,在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管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指具有重大政治或经济影响的案件。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标的,当事人或者所涉及的人、物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如当事人是党、政府、军界的重要成员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济影响重大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物数量大、法律关系有争议、国家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严重的案件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此类案件主要包括海事和海事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和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与普通中级法院同级),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只能由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大连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其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有管辖权: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认为应自行审判。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性质比较严重,特别是情节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类案件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应当由本院审理,无论案件属于哪个级别、哪个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都有权提起本院审理,以取得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司法机关管辖权的特殊权力。但是,应当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应为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
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67人看过
-
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诉讼时效
404人看过
-
民事级别管辖
110人看过
-
级别管辖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261人看过
-
目前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设置标准
3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级别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86人看过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的适用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在实践中,一般级别管辖问题由法院自行把握。但如果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之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我个人倾向于认为,二审法院应当以严重违反程序为由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而后根据级别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
新的民事诉讼法什么是管辖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事诉讼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如何?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先说级别: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其次,说地域: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
商标事件诉讼级别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7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三、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