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刑事部分上诉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31:35 231 人看过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法律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院于2009年8月作出死缓决判,原告代理人当时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中院指出:刑事部分不能上诉,只有申请抗诉。随时原告便申请抗诉。经中级检察院研究并提出抗诉。如今高院通知原告并指出检察院撤出了抗诉,原告又询问检察院,得知并没有撤出抗诉;高院又指出让原告写出上诉状进行上诉。现在不明:中院说不能上诉只能抗诉,而高院让写出上诉状进行上诉,究竟何因,并咨询刑事部分能否上诉。

律师解答:对刑事部分只能申请抗诉。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人民法院顺利审判打下了可靠的基础,既能准确、及时地打击和惩罚犯罪,又可防止把无罪的人和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交付审判。所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是体现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刑事诉讼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运用国家专政机关的力量追诉犯罪,保护人民,顺利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正确处理案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和生效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可以的,对于生效部分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由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的过程中,代表国家、集体利益提起要求相关民事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活动。刑诉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有前置程序,那就是检察机关的告知工作,行政机关的原告通常为受到权益损害的民事主体,因此,可能存在主体不知道起诉事由的情况,此时检察机关就可以发公告,通知相关的法人或者单位、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中
    2023-07-03
    2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上诉是否容易判刑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一、公诉撤诉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
    2023-03-09
    181人看过
  • 上诉刑事案件是否会影响刑期?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刑事案件的范围有哪些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上诉不加刑有例外情况吗上诉不加刑有例外情况吗答案是肯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所判刑罚过重,为
    2023-07-06
    177人看过
  • 二审法院是全面还是部分审理死刑上诉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上诉、抗诉的理由及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二)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三)辩护人的意见以及原审人民法院采纳的情况;(四)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五)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六)在侦查、起诉及审判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七)原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八)其他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内容。因此,二审法院是全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
    2023-06-11
    2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不用收监
    刑事案件不都是上诉不加刑。被告人上诉的刑事案件不能加重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一、刑事诉讼二审有哪些规定刑事诉讼二审的规定如下:1、对于一审宣告缓刑的判决,二审法院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2、二审法院可以使用比原判较重的罪名,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3、二审法院队原判为数罪并罚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既不能加重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能在不改变实际执行刑期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的一罪或几罪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审判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二没有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
    2023-03-10
    181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6-18
    313人看过
  • 上诉案件重审:刑事案件上诉是否会发生重新调查?
    刑事案件上诉会重新调查。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的,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检察院,当然被告人及其律师也可积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二审有无必要,要结合全案证据分析的。口供与证人证言哪个更可信,也需要了解其具体内容,再结合其他证据分析。刑事案件上诉的话会不会加刑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若上诉的话是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原则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2023-07-07
    468人看过
  • 公诉刑事案件判决后是否可在起诉
    法律咨询:被害人一方能否不服判决结果,再提起上诉?另:在判决书中没有提及民事赔偿,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解答:被害人无权上诉。如果被害人不服判决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抗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刑事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被害人民事权利,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
    2023-04-22
    260人看过
  • 撤诉后能否再次上诉: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撤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不予受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自诉人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后可不可以再诉讼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
    2023-07-10
    285人看过
  • 公诉与自诉刑事案件如何区分
    一、公诉与自诉刑事案件如何区分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
    2023-04-15
    4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程序中是否会判刑?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我国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在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之前,不认其为罪犯,但也不排除其有犯罪嫌疑,而是实事求是地进行侦查,客观地收集有罪、无罪、罪重轻的各种证据,根据事实确定犯罪的有无。该原则明确了人民法院才有定罪权,除人民法院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包括检察机关都无权行使该权利。那么经过公诉后,是否一定会判刑呢明显,是不一定的,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结果并不一定是有罪判刑,可能会判决无罪,也可能判决有罪,甚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法院审理刑事公诉案件应多久宣判?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
    2023-07-06
    117人看过
  • 递交上诉状是否是上诉的一部分?
    到人民法院上诉要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递交上诉状要什么材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后,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司法救济的措施是比较多的,司法救济的措施包括上诉、抗诉、申请再审等,不同的案情适用不同的司法救济途径。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上诉,提起上诉时需要提交上诉书,除了提交上诉书之外,还需要以下的材料:1、提交相应的证据,上诉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是有错误才提起的,所以要收集与一审判决结果有错误的证据。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如果是法人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
    2023-07-04
    495人看过
  • 刑事上诉状(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填写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填写具体的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__________人民法院代书人:年月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2023-06-11
    3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部分问答
    一、法律上规定的证据包括哪几种?简单地说,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
    2023-04-22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上诉民事部分是否生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第314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刑事部分被告上诉是否全案审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可以只宣读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等; (二)法庭调查应当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的证据等进行;对没有异议的事实、证据和情节,可以直接确认; (三)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四)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
    • 刑事案件不起诉了,是否应退还一部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刑事案件不起诉了,根据和律师的合同约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
    • 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能否提起上诉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7
      刑事案件中一般没有原告一说,刑事案件中一般分为被告人和受害人。本题所说的原告应该是指的是受害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件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在自诉案件中,受害人有上诉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一审刑事裁判不服,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
    • 刑事自诉案件只起诉部分侵害人是否有效2022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⒈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 ⒉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被害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