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债务人怎么记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4:22:00 216 人看过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长期投资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例:2001年12月3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468000元。2002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抵偿债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30000元,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为51700元。B公司转让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468000元

减;所转让投资的账面价值530000元

发生的相关费用2000元

差额12300元

(2)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468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17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报失12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30000

银行存款20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长期拖欠债务怎么办
    1、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及时起诉,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一、借条七年后还能起诉吗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二、10年的借条在法律上生效吗出借人是否丧失胜诉权,需进一步核实有关事实后才能判断:1.如果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明确了还款日期,但出借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
    2023-03-23
    217人看过
  •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务怎么办
    1、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及时起诉,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一、一般借条多少年过期借条在超过三年后,其诉讼时效会过期。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二、借条和欠条的法律区别?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的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也不同。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
    2023-03-03
    103人看过
  • 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的怎么办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偿还债务是肯定的。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一、律师有调查债务人的权力吗律师可以调查债务人的资产状
    2023-03-28
    84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到期债务人在监狱怎么还钱
    债务清偿期到期债务人在监狱可以委托家属还钱,债务人未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2023-03-01
    328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清偿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清偿:债务人死亡的,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一、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二、子女有义务替死去的父母还债吗子女没有义务替死去的父母还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不存在父债子还这一种说法的,债务人由债务人的财产偿还,但如果父母死亡后,子女继承遗产,而父母生前还债务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2023-03-24
    439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如何清偿债务
    一、债务人死亡如何清偿债务(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
    2023-04-14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死亡时债务怎么清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3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已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随后会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本次新会计准则主要在四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即“跌价准备计提”、“存货管理”、“债务重组方法”及“公允价值应用”。其中,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12号准则”)在会计处理方
    •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6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债务人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6
      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的有: 1、对合同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人; 2、发生债务转移由第三人承担债务的人; 3、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