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债务人怎么记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4:22:00 216 人看过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长期投资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例:2001年12月3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468000元。2002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抵偿债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30000元,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为51700元。B公司转让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468000元

减;所转让投资的账面价值530000元

发生的相关费用2000元

差额12300元

(2)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468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17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报失12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30000

银行存款20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法院依法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
    威海高区初村镇长夼村村民孙某开办了一处收奶站,于2000年与文登市界石镇蒿耩村的张某形成了买卖牛奶合同关系,约定由孙某集中收购周围几个村的牛、羊奶卖给张某,然后由张某卖给文登某乳品厂。由于孙某的收奶价格合理,付款及时,得到众多奶民的交口称赞,收奶站点一度生意兴隆。然而,张某长期欠付孙某奶款,到2004年,已拖欠26万元,导致孙某不能及时将奶款发放到奶民手中,引起奶民不满,不少奶民离开其站点,致使收奶站生意冷落,难以维继,面临倒闭。2005年9月,孙某将张某告到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其奶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张某于2005年10月10日前付清奶款的调解协议,但张某没有按协议偿付欠款。孙某遂于同年10月14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6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
    2023-06-01
    144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到期债务人在监狱怎么还钱
    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债务人在监狱怎么还钱1、债务清偿期到期债务人在监狱可以委托家属还钱,债务人未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借款人进监狱了欠款怎么追讨1、欠债人服刑期间依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被告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2、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并不能免除
    2023-06-12
    187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届满找不到债务人怎么执行工资
    一、债务清偿期届满找不到债务人怎么执行工资?债务清偿期届满找不到债务人的,不能直接执行债务人的工资,请求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二、找不到债务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吗?找不到债务人部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三、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1、如果债务人失踪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然后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债权人经公告后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逾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债务人恶意逃债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
    2023-06-17
    179人看过
  • 通知债务人停止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经营所必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在清算组成立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理批准。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列行为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追回该项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通知债权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企业破产中间会出现一段时间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这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成立之前,尽管
    2023-06-05
    461人看过
  • 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还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债务吗
    一、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还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债务吗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
    2023-06-05
    307人看过
  • 债务转为资本时的债权人记账方法
    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无形资产。受让的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可暂不考虑,待期末与其他资产的减值一并考虑。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或实际成本;(1)支付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受让的资产中,除无形资产外,如果还涉及其他非现金资产,则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用地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无形资产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债务转为资本时的债权人记账方法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权人而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2023-05-05
    383人看过
  • 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方式可以么
    如果债权人解释的话是可以的。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一、债务清偿的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
    2023-03-17
    138人看过
  • 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
    1、债务人(1)按股权份额或股份面值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2)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权份额或股份面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3)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公允价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4)相关税费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费用)。与原准则的区别:原准则没有使用公允价值,没有确认重组损益,直接将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份额或股份面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2、债权人(1)股权的公允价加相关税费计入投资成本;(2)公允价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与原准则的区别:原准则没有使用公允价值,没有确认重组损益,直接将债权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投资成本。(二)会计处理举例2006年5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50000元,年利率6%,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11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乙
    2023-04-16
    264人看过
  • 以将债务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抵偿债务
    债务转为资本时,是指将债务转为股本或实收资本。债务人因此增加了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增加了股权。将可转换公司债转化为资本的,不做债务重组处理。债务人根据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债权人拥有的企业股本或实收资本。股本或实收资本面值与市场实际价格之间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帐户。将债权人所放弃的债权与所取得的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方根据取得股权时的市场价格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将放弃债权的账面金额与取得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对该笔债权已经计提跌价或减值准备的,则应在前者基础上继续冲减减值准备。如果减值准备的金额大于放弃债权的账面金额与取得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应将减值准备转回,抵减企业在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业务,应分解为债务
    2023-04-23
    289人看过
  • 要怎样清偿死亡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由继承人偿还。遗产继承首先是需要偿还债务完毕之后才能够对剩余财产进行继承。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人死亡后起诉流程是: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一、民法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遗
    2023-03-09
    179人看过
  • 什么是长期债务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是指企业购买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债券,包括其他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债权投资不是为了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而是为了取得被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长期债务投资按投资对象可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务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是指除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长期债权投资。特征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特征:1。投资只能按约定利率计息,到期收回本金。债权投资可以转让,但不能要求债务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提前还本。债务投资和其他债务一样,也有一定的债务风险。成本长期债务投资的成本。长期债务投资的成本按债务的面值估值。利率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1)票面利率是指被投资债权票面上的利率。(2)市场利率是指根据资本市场供求关系、贷款风险及相关政策客观形成的利率。溢价折价,溢价折价是指长期债券的买入价格,不以债券的面值计算,而是以高
    2023-05-08
    413人看过
  • 怎么认定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2023-06-06
    443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吗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冻结债务人的账户,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及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等。多久可以冻结被告账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诉中)财产保全,而执行是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前提的。从申请财产保全到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间,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只有情况紧急的,法院才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023-08-13
    348人看过
  • 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有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构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
    2024-01-27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已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随后会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本次新会计准则主要在四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即“跌价准备计提”、“存货管理”、“债务重组方法”及“公允价值应用”。其中,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12号准则”)在会计处理方
    • 债务人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6
      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的有: 1、对合同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人; 2、发生债务转移由第三人承担债务的人; 3、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担保人可以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6
      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所以担保人代偿后不会取得主债权。
    • 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怎么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我们应该知道,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借钱之后就是要还给债权人的。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偿债能力,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债务人分期偿还借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方雄文律师解析。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 1、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
    • 债务到期的债务怎么清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