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的累犯时间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21:43 394 人看过

作为犯罪来讲,犯罪从发生到发现一般会出现时间差,犯罪发生的时间就是犯罪行为从实施到结束整个犯罪过程的时间,而犯罪发现时间则是被有关人员、机关发现的时间。这两个时间在客观上总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发现的时间总滞后于发生时间。从累犯的规定看,累犯成立的时间限制应为犯罪发生时间,而非犯罪发现时间。立法所惩治的重点或累犯制度的刑罚打击方向在于一定时间犯罪内的犯罪行为次数、与此相关的犯罪行为数量、前后犯罪之间的间隔时间,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人的主观罪过等要素为立法所关注,也因而成为累犯的法定条件。换言之,在累犯制度中刑法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本身,因此,对累犯中再犯罪时间也要从犯罪行为时间本身去把握,即从犯罪发生时间上去界定。

再犯罪的时间从单个犯罪的角度去看,是犯罪的客观要素,除特殊的犯罪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将时间作为犯罪构成要素以外,犯罪时间对定罪本身没有直接影响,也不是量刑的法定因素。但是在累犯制度中,再犯罪的时间却是确定累犯是否成立的重要因素,也直接关系到累犯是否成立,以及是否作为累犯进行从重处罚的根据。因此,必须把再犯罪时间作为兼及法律评价和刑事追究的复合要件来看待。累犯是针对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具体犯罪行为而言的,再犯之罪,即是累犯构成的条件,也是累犯从重处罚的载体,因此,再犯之罪必须是应当予以追究责任之罪,否则累犯法律制度将无从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也无从落实。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累犯就不能成立。

从犯罪发生时间看,在相当多的情况下也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如从预谋实施犯罪到犯罪得逞有一个发展过程,表现在时间概念上也可以看出一个时间段。那么再犯罪时间应当如何开始计算,也是累犯制度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实施再犯罪行为的开始时间并不等于犯罪行为开始着手。实行行为的着手原本是指实行行为的开始,实行行为原本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着手总是跟具体的犯罪行为相对应的,是区分犯罪行为是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的重要标志。但是作为累犯看,其再犯罪时间的开始,应当包括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如果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应认定为再犯罪已经开始,。在实践中应当把握的是,行为人实施这样的预备行为是否和以后发生的实行犯罪实行行为具有一致性,如果具有一致性,应当认定犯罪开始的时间从实施预备行为开始,具体来说包括制造犯罪工具的行为,制造犯罪条件的行为以及为在共同犯罪中进行预谋策划教唆他人犯罪等行为。但是如果该预备行为与后续的实行行为不具有一致性,即该预备行为后来处于停止状态,构成犯罪预备,则需要考察该犯罪预备是否具有可罚性,如果依法具备可罚性,则构成累犯,如该犯罪预备不具有可罚性,又缺乏其他构成累犯之再犯罪的新罪的,则不构成累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我国对于预备犯怎么处罚
    一、我国对于预备犯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二、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
    2023-04-28
    169人看过
  • 对于缓刑犯人犯罪算累犯吗
    1、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注:六十九条为数罪并罚的规定)”的规定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样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2、如果是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一、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承担
    2023-03-18
    495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累犯可以缓刑嘛
    缓刑适用于对社会危害较小,并且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但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社会危害性大,不适用缓刑。一、累犯是什么意思?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犯罪分子。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罪,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二、前罪如果判缓刑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前罪被判缓刑不可以构成累犯。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而非刑罚执行完毕。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2023-06-25
    315人看过
  • 对于累犯是累计犯罪吗
    对累犯的认定并不是累计犯罪,而是按前后罪判处的刑罚,前后罪发生的时间等因素进行认定的。一、不受理案件只有5年不起诉的累犯算累犯吗?不能。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有前罪与后罪,并且前后罪都是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前罪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么是不会认定为累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构成累犯的条件是什么?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023-03-26
    132人看过
  • 我国的一般累犯制度是怎么样的
    一般累犯制度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一、累犯最低可判多久?累犯最低的刑期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来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二、缓刑构成累犯吗缓刑期满,五年内又犯罪,是否是累犯,区别对待。如果上次被判的是有期徒刑,五年内又犯罪的,就是累犯;否则,不是累犯。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
    2023-03-01
    440人看过
  • 在我国拘留所时间怎么算?
    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一、有过治安拘留开无犯罪证明是否可以治安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而不是犯罪行为,所以被处治安拘留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
    2023-03-04
    418人看过
  • 我国盗窃累犯量刑怎么判
    刑法对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规定,其适用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单位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就适用累犯的标准而言,现行累犯制度并不适合单位犯罪主体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作为累犯是法定从重处罚,盗窃罪的法定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积极退赃,缴纳罚金是减轻处罚的重要基础。一、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一
    2023-02-26
    427人看过
  • 我国累犯制度的缺陷
    本文主要讲述了我国累犯制度的缺陷以及对未来累犯制度的设想。一、制度缺陷1996年严打以后,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及新形势下对犯罪状况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现行刑事法典。其中对1979年刑法典第61条规定的累犯进行了修改,主要体现在将构成累犯后罪发生的时间下限由原来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3年改为5年,进行了延长。其理由主要是因为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3年以后重新犯罪的仍占相当比例,有必要予以惩罚遏制。实践证明在当时这种规定是富有成效的,有利于积极巩固劳动改造成果使刑满释放人员时时检点自己、不敢再次以身试法,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威慑与自我约束,使其养成守法的习惯。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状况有了新的特点,据调查,自1997年到2004年八年的时间内,前四年累犯占总案犯的4.2%,过失犯罪占总案犯的6.3%,后四年累犯占总案犯的1.4%,过失犯罪占总案犯的19.3%.以上累
    2023-06-11
    241人看过
  • 对于累犯轻微伤怎么办
    轻微伤该怎么处罚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2、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
    2023-02-16
    229人看过
  • 对我国累犯构成及法律后果的浅析
    “19世纪后半叶以来,累犯问题是犯罪学或刑事政策中最重要的课题”。①我国新《刑法》第65条和第66条规定了累犯制度。即第65条规定了普通累犯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对累犯规定较严厉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是对累犯者的严惩,另一方面是起预防再次犯罪的作用。不同的国家对累犯的规定可能有不同的法学理论。在我国,关于累犯后果的法律规定,一向是法理上争议相当多、法制上变化亦较大的制度。②因此,探寻累犯法律后果从严的理论根据,分析我国关于累犯法律后果的刑事立法,并为解决我国目前累犯在行刑期间的专门化
    2023-06-11
    87人看过
  • 假释后多长时间算累犯
    一、假释后多长时间算累犯按照刑法规定,在犯罪以后的五年时间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才构成累犯,如果己经超过五年,就不属于累犯了。《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哪些人可以适用假释只要不符合下列条件,又符合一般的条件,即可适用假释: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具有相当危险性,假释后可能对社会利益带来严重影响。3、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已经执行
    2023-04-26
    174人看过
  • 我国对于精神病犯人怎么关押
    我国对于精神病犯人需要单独关押,精神病人应送精神病院看管。单独监禁是最残酷的惩罚形式。囚犯与社会隔离,只能年复一年地透过一片玻璃看着外面的世界。这种极端的孤立是非常不道德的,会对成千上万的囚犯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一、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精神病有程度之分,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轻度精神病。从刑法法律的角度分析,精神病人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部分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以及辨认或控制
    2023-03-28
    371人看过
  • 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一、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二、累犯适用缓刑吗?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因为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在再犯应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从发条分析是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经“实际”执行完毕。《刑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是:缓刑考验
    2023-04-28
    410人看过
  • 累犯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怎么办
    首先,累犯不得假释不符合我国的假释理论。立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同为刑罚执行制度的假释和缓刑制度在适用的实质条件和时间前提上有巨大差异。从缓刑制度看,犯罪人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罪的,足以让法院在判刑时就断定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比较大,不具备“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一实质条件,因而,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不适用缓刑。在时间条件上,缓刑是法院在决定判处刑罚的同时采用的制度。比较而言,累犯后罪刑罚执行了部分后的累犯人,与其在第二次犯罪时所表现的主观恶性通常会有所减弱,所以,对犯罪人是否适用假释,起决定作用的应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部分后的教育改造效果和悔改表现,而并非完全依据其犯罪时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纵然犯罪人是累犯,也并不必然表明对其适用假释“确实会”再危害社会,不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由此观之,只有在刑罚已经执行了部分后,才能根据犯罪人在刑罚执行中的教育改造表
    2023-02-28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我国对于累犯制度存在历史变化的优缺点,我国对累犯的量刑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9
      累犯制度源远流长,是一项法理上争议颇多、法制上变化较大的制度。我国关于累犯的最早记载,可见于《尚书》中怙终贼刑的规定。时下,对于累犯制度的研究,学者们多着力于累犯的成立条件、法律后果等制度层面上的建构和累犯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的解决,而对累犯制度设立根累犯制度源远流长,是一项法理上争议颇多、法制上变化较大的制度。我国关于累犯的最早记载,可见于《尚书》中“怙终贼刑”的规定。时下,对于累犯制度的研究,学者
    • 在我国对于累犯再犯这个问题上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
    •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累犯的表述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关于对于累犯的表述的回答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
    • 在我国对于累犯致人轻伤二级是怎么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刑法》上关于累犯的量刑规则是第65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适用《刑法》第234条第1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结合累犯条款,从重处罚,即如果按照本次犯罪情节和后果应判一年有期徒刑,则在适用累犯条款时在一年
    • 我国对于累犯是否有减刑方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我国的累犯能减刑。须符合以下情形:《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