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现机制
未发现犯罪,就是鼓励犯罪,但受观念、证据等因素的制约,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揭发率非常低。对此,《意见》第9至11条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成功经验,要求紧密围绕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网络,建立严密的监督防控体系,通过快速、准确地发现犯罪来惩罚和震慑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与潜在犯罪者。{2}同时,考虑到性侵害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往往因为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导致其指证的效力减弱,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经常利用侵害对象的这一弱点否认自己的罪行,《意见》特别强调通过进一步完善侦查技术来发现和打击犯罪。
(二)确立了一站式取证(减述作业{3})与出庭支持机制
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反复地回忆、描述遭受性侵害过程而加深精神痛苦,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要求侦查人员减少调查访问未成年被害人的次数,最好只进行一次谈话,并录音录像,防止一人多次、多人多次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调查取证时,也特别强调减少检查取证次数,要求一站式调查取证。{4}同时,对于出庭作证的未成年被害人,为减轻其在作证过程中所面对的压力,司法机关还应为未成年人提供情绪上的支持和帮助。《意见》通过第14、18条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
(三)细化了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制度
一是根据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的最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司法机关帮助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四是明确了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主体和范围,并就对遭受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提出了指导意见。
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
1、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2、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3、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获知原因,并可申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后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予以纠正;
4、对于人民检察院所做的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6、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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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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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1《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要求 1.本意见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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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关于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子,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死刑或者极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故意杀人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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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性侵害要负什么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9建议马上报警。一、定义:,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二、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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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采取什么等强制手段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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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2)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目前,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