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
一、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规定内容是什么?
1、管辖权异议提起的主体只能是本诉被告。原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因为原告主动地提起诉讼,从而选择了本诉的管辖法院。如果允许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疑是对自己选择的异议。追加的共同原告也不能够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原告的起诉对其他共同原告有法律效力,所以被追加的原告也就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的第三人之诉是一种参加之诉,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也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本身就决定了其作为参加者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质疑本诉的管辖权将导致本诉的不确定。至于有的法院从地方保护主义立场出发,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将责任转移到该第三人的做法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本身的问题,不是通过扩大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所能解决的。而且地域管辖制度也不具有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功能,因为无论怎样规定,管辖都可能是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
4、非讼案件由于不存在民事争议的对方当事人,因此,不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即使与非讼案件实际存在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也不享有该项诉讼权利。
-
行政诉讼违反级别管辖怎么提出管辖权异议
463人看过
-
案件管辖权移送共同上级可以吗
226人看过
-
行政案件管辖权异议上诉指南
120人看过
-
行政案件违反级别管辖收案怎么办?
409人看过
-
上诉状可以提管辖吗
497人看过
-
欠款起诉管辖权确定之级别管辖
2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如何提起开庭审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第三项: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
案件管辖权移送共同上级可以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案件管辖权移送共同上级是可以的,但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前提是案件的原受理法院与受移送的法院对于案件都没有管辖权的,才能经上级人民法院准许后,将案件的管辖权移送给上级,然后由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案件种类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
-
-
拆迁案件该怎样进行行政级别管辖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7《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此可知,我国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多数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