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前可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12:34 202 人看过

诉讼前可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紧急”,指债务人马上要转移或者处分财产,而债权人又来不及起诉。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指如果不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一旦被转移或者处分,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就难以实现。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争议的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果不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不同,诉讼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申请诉讼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是否真正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人民法院无从认定,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处于不确定状态,为防止保全错误,申请人不承担责任,法律要求申请诉讼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申请。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诉前保全吗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诉前保全: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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