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原“第一高楼”资金链断链被拍卖买房者心急如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51:00 492 人看过

启德国际金融中心所占三宗土地,是启德置业在2010年10月12日拍得。但仅仅是在4天前的10月8日,启德置业才从鑫海投资获得1.15亿元借款,以此缴纳了土地竞买保证金。

由于启德置业在获得1.15亿元借款时,尚未取得对上述三宗土地的控制权,为避免1.15亿元借款处于风险敞口状态,启德置业及鑫海投资进行了复杂的股权操作: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启德置业原由三威置业全资控股;2010年10月11日,启德置业全部股权被无偿划拨给鑫海投资;双方约定,在上述三宗土地被抵押于鑫海投资的手续办理完毕三日内,启德置业的股权将被转回三威置业或其指定的其他公司;2011年6月28日,在抵押手续办完后,启德置业股权被无偿转给三威置业设立的山东悦海投资有限公司。

除了从鑫海投资筹借了7.3亿元之外,张辉还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以大地锐城1至6号楼的房产为介体,张辉以售后回租的方式,陆续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获得7400万元借款。这部分借款已经全部逾期。目前,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也已经将启德置业及担保人三威置业、大地房产、张辉等告上法庭。

此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的评估报告中还显示,在2011年6月份,启德置业还以土地为抵押,分两次向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贷款3.9亿元和1.58亿元,贷款期限至2013年9月19日。这两笔贷款是否清偿尚不清楚。

一个有意思的运作是,在启德置业陷入泥潭之际,张辉对启德置业构架大调整:去年9月26日,悦海投资对启德置业的股权被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李晓红、缪林,张辉不再担任法人代表、董事,取而代之的是李晓红。

11日,导报记者曾电话采访李晓红,李晓红称自己虽然是法人代表,但对启德置业资产被拍卖一事并不了解。启德置业内部员工对导报记者表示,李晓红不是外人,只是公司财务部一名员工而已。

买房者权益如何保证

启德置业资产面临拍卖,除了一些大人物在着急,普通的买房者更是像热锅上的蚂蚁。

我们买房子是向启德置业买的,启德置业的土地和盖的楼被拍卖了,我们的房子怎么办?李岩问。他表示,目前投资者已经自发组织起来,并选出了21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要求在处置启德置业的资产中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一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12日晚对导报记者说,业主委员会已经联系上109名投资者。据业主委员会估计,投资者总数在150人以上。

这名成员说,从业主委员会统计的的情况看,大家投资的时间最早可至2011年7月份,当时该项目甚至尚未开工。因该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投资者都是以购买优惠卡或认购的形式投资的。但名义上是购买优惠卡或认购,实际上是预付了款项。因为大家的出资比例很高,大部分在总房款的30%至50%之间。

投资者们担心,启德置业主要资产就是土地和在建工程,公司在这些资产被拍卖之后将成为空壳。到时,投资者的资金将追偿无门、血本无归。因此,投资者要求在处置启德置业资产时保护他们的权益,接盘者进来后,应承认我们的购房权益;如果不承认,那在资产拍卖时应优先偿还我们的购房款。上述业主委员会成员说。

11日至13日,导报记者曾多方联系启德置业,但其位于姚家办事处东楼三层的注册地址上并不存在该公司,其售楼处代销人员称启德置业工作人员不在,其位于发展大厦的办公人员称不接受采访。李晓红也以不知情为由婉拒采访,并拒绝帮导报记者联系张辉。

开发商空手套白狼时代落幕

通过借款缴上土地竞买保证金,拍下土地后以土地为抵押获得融资,启动项目后用拿着购房者的预售款盖楼、还贷款,这种几乎是空手套白狼的运作模式,让多少开发商梦寐以求,启德置业便是其中之一。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通过大量认购吸纳资金,其资金饥渴可见一斑。启德置业还面临另外一个情况,融资成本高企。仅以对鑫海投资的借款为例,8.45亿元的借款,年利率15.6%,一年利息即达1.32亿元。加上启德置业对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其收入恐怕还不及一年的借款利息支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婚后婆婆送儿媳项链,离婚时项链要如何分割
    婚后婆婆送儿媳项链,离婚时项链一般属于赠与行为,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确定哪些物品是归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应视其财产价值、此财产价值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和使用方的受益情况,不能只看该物品归谁使用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4-21
    253人看过
  • 银监会今年将严控房地产贷款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
    在昨日银监会举行的发布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高度关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目前房地产贷款占银行总贷款比例不高,风险整体可控。房地产贷款政策没有任何松动该负责人称,2013年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比率和不良贷款额都比较低,银监会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贷款等国务院政策,没有任何松动,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上市商业银行中,国有五大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总额占贷款总额的25%左右。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主要城市4月房价同比涨幅降至11个月低位,环比涨幅亦持续收窄。在当前楼市进入调整的背景下,房价升势趋缓。早在3月份,中国部分城市出现降价现象,4月份又出现限购政策松动的情况,目前已有宁波、无锡、郑州等多地放松调控政策。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对中央分类指导双向调控的贯彻执行。对于2014年,银监会表示,将严控房
    2023-04-24
    204人看过
  • 链家地产告买房人“跳单”败诉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某地产)起诉买房人田女士跳单(指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服务),理由是双方签署确认的《看房确认书》中约定——买者使用了其提供的房屋信息就应支付中介费。昨天下午,东城法院一审认定,某地产败诉,其《看房确认书》中的该约定无效。某地产称,今年6月,某地产与田女士签署《看房确认书》。约定某地产提供居间服务,为田女士寻找潜在的可供购买的房屋,田女士使用了其提供的房屋信息,就应按约给付居间报酬。很快,某地产为田女士提供了一处房屋的信息,并带田女士看房。田女士当场表示对房子非常满意,并在其协调下,田女士与售房人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但后来田女士为了逃避支付居间费,谎称不准备购买该房屋。随后,经核实发现田女士已实际购买了该房屋。某地产认为,田女士使用了其提供的房屋信息,就应按照约定给付居间报酬,因此起诉索赔居间报酬3
    2023-04-22
    87人看过
  • 个人信息买卖利益链形成的背后
    在享受高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网民也深受个人信息泄露之苦。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的一项调研显示:97.4%的受访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六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环境不太安全。层出不穷的案例表明,网民缺乏信息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利甚至形成灰色利益链、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成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主因。个人信息频频被买卖、普通民众屡屡遭诈骗,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其背后存在着灰色的利益链。但是,个人信息泄露屡禁不止,除了经济利益驱使之外,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等也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利益驱使信息买卖盛行在信息时代,信息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通过滥用个人信息来谋取巨额利润。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相关专家认为,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和滥用,与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他们经常会
    2023-04-24
    363人看过
  • 当心!济南旧房翻新当新房卖
    买房货比三家,别被表象所迷惑日前,刘小姐到一环路北四段102号的一个楼盘领取新买的房屋,可到那儿一看,那房屋竟然还在装修,没达到交房的条件。按双方的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已延误了14天。尤让刘小姐不满的是,自己以8253元/平方米的单价买到的房屋竟然是翻新房。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有的中介公司变着花样儿将旧房翻新,然后当成新房出售,买房时,消费者一定要货比三家,小心买到的是一套翻新房。现场查看现房竟是翻新房8月底,刘小姐接到房产公司的一份书面通知,让她于9月8日前往楼盘领取房屋。可是,她前去一看,发现对方还没有达到交房的条件,自己的房屋不仅还没装修,小区的花园也还没有建成。这套房是她去年10月买的,房屋位于一环路,又是精装发售,她很动心,便以优惠后8253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下,支付了21.4万余元。双方约定了交房标准:装修,外加一套衣柜。这次现场查看还让刘小姐惊讶地发现,自己买的所谓现房竟是
    2023-04-22
    387人看过
  • 假链接被骗报警有用吗
    被骗了应该报警,不论被骗多少都可以报警,金额小于1000的属于治安案件,金额大于1000-3000元的,属于刑事案件。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若个人被骗金额低于2000元,如被骗几十、几百元的报警不予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如下: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一般网络诈骗新手段是什么一、网络游戏诈骗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
    2023-04-10
    37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如何斩断信息买卖利益链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 购买完房房产资金链断了怎么解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银行有权要求执行抵押权的,拍卖后多的还给你。
    • 要如何斩断信息买卖利益链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 房子因资金链断裂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1
      房屋属于抵押物,银行可以起诉要求还钱并主张房屋的优先受偿权,执行可以拍卖房屋。
    • 资金链断裂如何申请破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但往往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企业就会陷入一种怪圈:就是效率下降,资金周转减速,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如某个企业的资金紧张,无法维持公司的健康运转了·经营不善,连续亏损就会使公司资金紧张·经营不善,同时也让银行、股东们对公司失去信心,公司将难以得到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紧张程度。再或者把自己很多资产都拿去抵押贷款上新项目,而新项目却没有像预期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