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践总结,其审计内容有共同点和区别。(1)共同审计内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审计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挪用,挪用多少,占多大比例,用于哪些方面,是集体研究决定还是领导干部自己决定。
2。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国有资产总额是否增减,减少的原因是什么;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是否公开拍卖;购买固定资产是否已由政府购买,是否存在趋近、优质、高价等问题。
3。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主要审计是招标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最高领导不干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税费是否按国家规定缴纳;工程决算是否经过审计。投资决策。主要审计投资决策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是否存在凭经验盲目决策,造成经济损失。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主体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科学、健全、严格,是否能够有效防止和纠正各种差错和弊端的发生,是否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程序是否完备,以及是否存在滥用私人“小金库”等问题。
6。主要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本单位管理制度,是否侵占国有资产,追逐高端消费,非法配备计算机、通讯设备。县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内容。主要审计是有无乱收费、乱收费、超期收费或另类收费;收费是否全部纳入财政账户存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支出、挪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过度消费和滥用。
2。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该店的租金收入是否入账,税款是否按国家规定缴纳,支出是否合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内容。主要审计乡镇预算收入是否真实,是否通过垫付、闲置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是否从外部开征个税,税额成本多少,是否列示计划生育罚款、土地出让金收入,合同价款中含税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为预算外收入,造成预算内外收入不实的。(2)农民的负担。主审计期间农民负担是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是否存在自定收费项目变相增加农民负担。(3)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主要审计任期内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和效益,如办学条件是否得到改善,乡镇道路是否得到改善,各类水利设施是否得到增修,对各类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内容。主要通过对企业盈亏情况的核查,可以看出企业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虚报损益或虚报损益、实利,企业的收入分配是否合法合理。
②国税缴纳。主要审计是国税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提取、申报、缴纳,国税是否被盗漏缴,任期内缴纳的税款是否与往年相比。③拖欠工资。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拖欠多少工资,拖欠多少工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4)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主要审计资产和负债是否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正确核算,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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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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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核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61、如题所述,基本正确;2、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定期、不定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包含了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可见如题所述基本上是正确的;3、按照目前国家审计署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形式包括如下: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任期内轮审,同步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4、以上,请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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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包含哪些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3(一)违约金计算公式; (二)支付赔偿金; (三)返还定金; (四)继续履行合同; (五)支付保管费、保养费; (六)偿付多支的运杂费用; (七)信贷制裁; (八)价格制裁; (九)单方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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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经济合同有哪几种类型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5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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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的类型包括有哪些,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8合同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定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分别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当事人一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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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有哪些类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7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从主体角度作出的分类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自为行为和代理行为。调制行为是国家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在形式上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经济法主体达成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