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性质属于什么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1:30:44 175 人看过

两者起算时间不同。前者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后者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不同,前者可以中断和中止,时效期限不同。前者因不同的事件诉讼时效不同。

一、诉讼时效的强制性

第一,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排斥时效规范的适用。强行性规范本身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法律规范在遇有其所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将自然适用,不能由当事人通过约定予以排斥适用。

第二,禁止当事人违反时效的规定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97条对诉讼时效的强制性作出了规定,明确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第三,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作出约定。此处所说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指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起算。如果允许当事人就时效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实际上等同于允许其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作出约定。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必须由法律规定,因为它们对于时效期间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约定,时效的强制性就受到很大的影响。尤其应当看到,强调诉讼时效期间等规则的强制性也有利于维护诉讼时效规则的统一性,因为如果允许当事人约定诉讼时效期间等规则,可能需要法官对每项约定是否合理作出具体判断,可能影响司法裁判的统一性,也不合理地增加了司法成本。

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学说上又称绝对时效期间,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的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从该条规定来看,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一)具有固定性。最长诉讼时效设立的宗旨就是要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设立一个最长的固定期限,一般超过这个最长的期限,则对该民事权利不予保护。所以,该期限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在起算上,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而不采用主观主义的计算方法,即不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从设立最长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来看,其主要是给权利的行使设立一个固定的期限,或者说设立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如果最长的期限仍然可以延长,且对延长的上限没有限制,这就造成最长诉讼时效成为可变期限,也会使最长诉讼时效的功能不复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的归属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的使用一般主要用于债权请求权,特殊情况可适用于物权请求权。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
    2023-07-08
    4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法定时效的重要性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 法 典 诉
    2023-09-08
    468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时效,关于行政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律师补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给予法律救济的最长时间限制。作为法定起诉条件之一,起诉期限不仅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权能否有效行使,而
    2023-05-07
    433人看过
  •  分析征地补偿费的诉讼时效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而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和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则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因此,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与土地征收补偿费诉讼时效相同,均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 动 产 诉 讼 时 效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不动产诉讼时效是指不动产权利人或者不动产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诉讼时效
    2023-09-06
    185人看过
  • 对于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提出
    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怎么提出行政诉讼时效1、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2023-07-31
    80人看过
  • 撤诉是否属于诉讼时效中断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一、时效中止与时效中断有什么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
    2023-06-2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抗辩属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5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实体性权利,是当事人行使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该行为导致的只是胜诉权的丧失而不是实体权的消灭,当存在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不予支持。
    •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的性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 什么情况属于超过诉讼时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权利行使有一个时间。这个时间超过了,权力的效率就会降低,失去法律强行保护的作用。
    • 房屋纠纷属于诉讼时效的哪一类,诉讼时效为几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消灭时效是啥意思?还有哪些是诉讼时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你需要知道两个概念诉讼时效:经过诉讼时效,你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丧失起诉权;也就是说,即使经过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起诉,法院仍然可以受理,在法院受理后,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就会依照证据,作出判决。除斥期间:经过除斥期间,你不仅丧失胜诉权,也丧失起诉权;经过除斥期间,你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至于哪些是诉讼时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