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多少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5 06:51:15 135 人看过

一、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多少次

一次。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二、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何区别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如下: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等问题;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移送管辖裁定可以上诉吗

依职权移送管辖不能上诉,但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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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
    • 移送管辖地可以跨省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5
      是可以跨省办理的;《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异地审判管辖问题提供了条文依据,从形式上看,推行异地审判管辖并没有超出上述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但是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16条,第11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由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同时最高法院《解释》第18条还规定,“有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