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支付工伤赔偿后又复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10:30:16 262 人看过

工伤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又复发,一般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证明与工伤有因果关系,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看一下,三个法规文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在天津从事工伤保险审核工作,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由谁支付
    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离职期间】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赔偿标准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
    2023-03-16
    74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否合法
    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合法的,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医疗费不可兼得,并没有涉及其他费用。一、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是支持可以同时主张两个请求权,但是请求权并存并不意味着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工伤待遇全额赔偿,两项赔偿包含有医疗费、伙食费等重复项目,也有不重合的项目,如侵权损害赔偿中有精神抚慰金,工伤中有伤残津贴。国外有些国家准许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取得双份利益,如英国,也有些国家规定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互相补充,两种请求数额总和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在获得侵权赔偿或者工伤待遇后,权利人仅能就未填补的实际损失部分使用另一请求权主张权利,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采此做法。我国《社会
    2023-06-28
    204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旧伤复发该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后旧伤复发该怎么办?工伤赔偿后旧伤复发依旧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理由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
    2024-02-10
    392人看过
  • 发生工伤误工费给谁账号支付赔偿?
    发生工伤误工费一般是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误工费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费用。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进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赔偿。一、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二、误工费包含的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
    2023-03-21
    131人看过
  • 提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金后如何恢复
    1、如何在提前赔付后收回人身损害赔偿金。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或者其他社会活动在合理范围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权利人的请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的,实施侵权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担保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赔偿权利人对担保债务人提起诉讼的,除第三人不能确定外,以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九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23-05-02
    124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一、简介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二、工伤复发确认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二)《工伤认定书》;(三)《鉴定结论书》;(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五)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三、工伤复发后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费用由谁支付因工负伤、患职业病
    2023-04-20
    135人看过
  • 苏州将工伤复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苏州市委、市政府日前转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精神,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企业负担。据了解,仅目前在苏州工投系统,老工伤人员就有近千人。职业病治疗是个长期的过程,因企业改制等,一些职业病等老工伤复发,便出现了找不到单位埋单的现象。此次苏州确定的老工伤人员对象与范围为:2003年12月31日之前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持有《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现仍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工伤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现由单位参照工伤管理的工伤人员,也可纳入老工伤人员范围。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为: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职业病的继续治疗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023-04-22
    305人看过
  • 工伤住院又自杀工亡赔偿不支持
    2003年12月18日,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工伤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因工受伤入院后服毒身亡的女职工黎会萍之死为非因公死亡,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因工伤住院神秘中毒死亡2002年7月16日,39岁的黎会萍经他人介绍受聘于广西贺州某幼儿园从事厨房炊事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6月21日上午,黎会萍在开启煲汤水的高压锅时,不慎被溅出的汤水烫伤。幼儿园即派人将其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至6月30日治疗终结。2003年7月1日早上6时,黎会萍突然在医院口服甲胺磷农药中毒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可排除他人强制灌服的情况,认为黎会萍死亡无犯罪事实存在,并于2003年7月16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黎会萍死后,其丈夫白某因其死亡的赔偿问题多次与幼儿园协商,因意见分歧过大未达成协议。白某于2003年7月29日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于同年9月作出裁决,认定黎会萍2003年6月2
    2023-04-22
    424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还有赔偿金吗
    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离职,因为只有达到伤残等级并取得鉴定书,才能向社保局和公司申请上述补偿。一、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3、
    2023-03-25
    331人看过
  • 工伤赔偿支付工资怎么算
    一、工伤赔偿支付工资怎么算工伤赔偿工资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付工伤保险费时,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因此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与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的待遇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的法益损失。二、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3.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4.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
    2023-04-25
    161人看过
  •  工伤患者工伤复发后如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该段内容讲述了如果职工确认工伤复发需要治疗,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确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则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 伤 复 发 后 如 何 申 请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复发需要再次住院治疗,或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或者需要住院休息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
    2023-09-12
    237人看过
  • 受工伤后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还应补偿吗
    保安员小李工作时因追赶可疑人员被对方扎伤致残,虽然被鉴定为工伤,但单位认为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便不再给小李发工资。近日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裁决单位向小李支付各种补偿和赔偿共计18万余元。仲裁员王*文介绍,虽然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但职工受了工伤后,仍有一部分赔偿费用是由单位来支付的。案情:保安员出工伤单位拒付相应费用去年5月1日,20岁的小李被某服务公司聘为保安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宿舍,月工资为2000元。2011年9月24日夜间,正值小李当班,他发现有可疑人员,在追赶过程中被对方扎伤,遂住院治疗。同年11月21日,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已达到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七级。出院后,因左手部分功能障碍无法上班,小李只好在公司外租房住。从2011年9月30日起,服务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也没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今年7月,小李以
    2022-11-25
    276人看过
  • 工伤赔偿金能支付多久
    1-6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支付赔偿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事后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达到10级以上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在完成工伤鉴定并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您可以在一个月左右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何时转入工伤职工账户,则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效率;3。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费用按月支付,如停工期间的工资、留薪等。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达到10级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伤残职工离职后再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二)医院董事会补助费;(三)在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四)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生活不能
    2023-05-31
    478人看过
  • 10级工伤赔偿是谁支付?
    个人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的。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
    2023-06-20
    8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后,又辞职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工伤后部分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辞职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6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7——10级)的,工伤职工辞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工伤职工不构成伤残的,辞职没有工伤方面的补偿。
    • 工伤复查支付赔偿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对于工伤复查鉴定待遇如何享受这个问题,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后又继续上班后又需不需要支付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0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 工伤调解后不支付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0
      可以依据与项目部及单位签定的工伤赔偿协议到法院起诉, 该工伤赔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定的,内容真实有效, 是合法的,法律应该保护。同时通过起诉, 你还可以将证据固定下来,有了民事判决书, 拿到赔偿金就指日可待了。
    • 工伤赔偿之后又复发了,工伤二次手术费用赔偿单位报销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辞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之后,二次手术花费自理。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工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工人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期间屡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工伤工人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