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1:14:14 211 人看过

(一)从法律上看

1、农村房屋拆迁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可循。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对农村房屋拆迁的一个专门法律和规章,仅有国务院颁布的专门针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的土地性质来说,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的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只作为征地过程中地上附属物补偿的一个部分。因此,在拆迁主体上,农村房屋拆迁的主体是政府(划拔土地为直接使用土地的政府部门、出让土地为土地的管理部门);在安置方式上,农村房屋拆迁目前采用迁建安置、调产安置和货币补偿三种方式;在补偿标准上,农村房屋拆迁的土地性质在于是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市场,因而在补偿过程中,城市房屋拆迁可以按市场来操作,而农村房屋拆迁只能按实补偿(评价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评价),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有许多房屋都是他们老一辈人在此地建筑的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因此,当房屋拆迁时,没有相应和直接的法律和规章作为后盾,给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也让农民保障自身利益没有法律武器。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属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时,没有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只是由当地政府按地方性法规、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财产。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就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这种法律的移位或使用不当,是我国法律的一大漏洞。

2、农村中农民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强。

对政府有关单位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较易相信,没有签定任何安置补偿协议,一旦农民的房屋被拆迁后就将农民的利益置之度外。

(二)从补偿上看

1、补偿范围较窄。

(1)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基本上限于财产权补偿,而财产权的补偿中也只限于对直接损失的补偿,而事实上,被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而在他们的房屋被拆迁后,这部分费用却未完全纳入补偿范围。

(2)农民在拆迁过程中不仅失了房屋,而且他们的生活,工作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有的村民要另寻生存地点,使其生活和就业的成本增加。

(3)许多村民的房屋被拆迁后,由于拆迁导致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必然给村民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对此应给予一定的金钱安抚,而现在的补偿法律法规中却没有此项规定。

2、补偿安置不到位与不合理。

(1)例如政府要对土地实行征用,要拆迁农民房屋,称安置房屋还没有建设好,让农民自行安置到外村的地方租房晢住,许诺安置房屋建设好就马上迁入。但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商让农民迁出后就不兑现诺言了。

另一方面,虽然将农民拆迁户安置好房屋,但是没有得到有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障,只是作一次性补偿,没有为农民日后的生活提供必须的安排,由于农民不能再耕作和搞些农村副业,使农民基本生活得不到提高,反而比前更差。

更有甚的是,由于拆迁单位的资金缺乏有效监督或因资金不足,使农民的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困难,生活来源中断,连最低生活保障也难以落实。同时农民因房屋拆迁带来许多不便和生活损失,如子女入学问题,生活成本增加(交通,管理费,就医等),都困扰着农民被拆迁户。

(2)脱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房屋安置补偿过程中,通过对实地调查和当地有关部门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与分析,可从中发现,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过分地看重硬性标准的倾向,实际工作中严重脱离“以人为本”的原则,取而代之的是“以硬件为本”。如在住房安置上,根据农民是否拥有本地户籍或家庭中拥有户口的人数来确定安置房屋的面积,同时结合原住房面积的大小来折算,如一户人,有五口人,家中只有3人拥有当地户口,而该家庭居住面积是90平方米,而根据相关比例折算只能安置到面积50平方米的房屋居住。如果没有当地村民户籍的则可能得不到补偿。至于对拆迁房屋中弱势群体(老人,残疾等),则只是统一给予安排,领取到政府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采用一刀切方法,有悖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补偿费用和标准偏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评估拆迁常见的违法问题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2、评估方法错误;3、评估机构的选择违法;4、未经实地勘察程序;5、评估机构没有给付完整的评估报告。一、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1、房屋面积及宅基地面积认定不准确问题。一般应以产权证书上记载面积为准。2、评估方法错误问题。《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第十四条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评估机构不采用市场价法评估,导致评估价严重偏低。3、评估机构的选择违法。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实践中
    2023-06-24
    32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常见问题:过户解答
    在购买农村住房时,需要向国土部门申请转让。买卖双方协商房价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需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认书、村委会证明、网签到房管部门,然后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并出具新的测绘图。双方携带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最后缴费过户。买农村房子协议有效吗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只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2、房屋坐落变更的;3、房屋
    2023-07-01
    180人看过
  • 农村常见的赡养问题
    农村常见赡养纠纷如下:1、农村中部分赡养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漠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2、分家析产引发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3、农村的多子女现象成为导致不赡养现象的原因之一。4、受旧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农村老人往往只将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而忽视了女儿的赡养义务。5、子女长年外出务工,造成老年人生活无着,引发赡养纠纷。常见的劳动纠纷都有哪些常见的劳动纠纷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4、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
    2023-07-24
    407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常见问题解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
    2023-07-05
    391人看过
  •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临被征收,而被征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数额问题。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可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征地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组成。而这三部分中占
    2023-02-18
    238人看过
  • 迟延交房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呢
    迟延交房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开发商在未完工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收房;开发商交房时拒绝出具房屋竣工备案的证明文件;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交房;开发商以天气原因影响工期为由拒绝向业主赔偿违约金等。一、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因为为了保证按时交房,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并会预留更多的时间。而且开发商会在交房前一个月通知业主交房日期。开发商之所以会提前这么多天通知业主,是为了让业主做好交房的准备。房屋交付时,需要准备个人资料和两大开支,包括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费。二、开发商三证不齐全就通知收房收楼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业主本人亲临现场收楼,请携带××××交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某某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已支付房款的收据;应备款项。2、如委托他人代理收楼,收楼时除携带上述物件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交房的流程有以下:1、请按《入住通知
    2023-03-19
    39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常见问题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2、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而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拆迁
    2023-07-07
    310人看过
  • 探究农村房屋拆迁中的热点问题
    随着工业化不断发展,大批农民的房屋需要被拆迁。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村老百姓而言,房屋是他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其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其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甚至其它人权的重要载体,但是农村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法律与补偿标准机构不完善,行政载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适合被拆迁人需求的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众性上访事件,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农村房屋拆迁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如何处理好房屋拆迁问题不但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农村房屋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从法律上看1、农村房屋拆迁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可循。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对农村房屋拆迁的一个专门法律和规章,仅有国务院颁布的专门针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的土地性质来说,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的
    2023-07-02
    1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1、对农户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为家庭承包地?农户在“四荒地”上开垦的耕地,有依法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其他方式承包”登记。如果未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则不予登记,由村民会议决定是否收回发包,或暂时维持现状,仍由开荒户耕种。2、农户侵占田间路、沟渠等公共用地能否登记?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四至进行登记。农户侵占田间路、沟渠等土地,不是依法所得,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土地面积;对这部分土地,由村民会议决定是否收回发包,或暂时维持现状。3、农户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收的,如何登记?已办理征地手续,且对农户承包地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对所涉及被征收的承包地块不予登记;在登记簿中“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一栏填写核减后的土地面积,在“承包地实测面积”一栏填写实测面积。因征收土地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应依法收回或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23-05-04
    28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的常见纠纷有哪些?
    1、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的处分,包括出卖、互易、赠与等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2、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住房。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
    2023-04-03
    428人看过
  • 常见的违法拆迁有哪些
    什么是常见的违法拆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常见的违法拆迁包括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暴力拆迁、未经批准的拆迁等,如果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的损失,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暴力拆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刑事责任(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视情节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
    2023-05-31
    175人看过
  • 房屋交付有哪些纠纷,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一、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一般来说,只有小区办才有权力代收维修基金。其他人如果不能出示苏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的书面委托,则没有代收的权力,自称“代收”是一种诈骗行为。2、入住时没交管理费,开发商不给钥匙怎么办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让购房人从物业管理公司领取房屋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纠纷。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向开发商支付了房价款,开发商应按合同的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即交付房屋钥匙)。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二、常见的收房问题都有哪些问题一:不能按时交房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
    2023-06-02
    20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问题:法院是否应受理?
    农村拆迁补偿产生纠纷的,符合起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受理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法院会受理网贷吗一、法院会受理网贷吗1、法院会受理网贷。网贷如果一直不还的话,平台可能会将债务人告上法庭,法院将强制执行、把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这个失信的记录,会进入个人信用档案,以后去银行贷款和办信用卡,都会遇到问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
    2023-07-07
    468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中拆迁房屋的法律考量有哪些
    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的法律考量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拆迁工作需要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致力完善政策,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着力解决困难,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出台,农民亏了吗首先,拆迁补偿也要分清楚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的。宅基地始终是归集体所有的,因此宅基地拆迁补偿当然也是归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个人所有,房屋被拆所得的补偿则归个人所有。有的人就要问了,房子拆了仅仅是给了补偿金就算了吗不是的,按照规定,无论是宅基地被征收还是房屋被拆,村集体都有为村民安置的义务,如果村民没有宅基地了,则要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不至于流离失所。其次,农民朋友也不是可以糊弄的,拆迁所谓的补偿是多少如何补偿毕竟当初建房子的装修材料等可都是投了钱的,补偿费能把这部分补上吗会
    2023-08-14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更多>

    #农村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房屋权属问题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相应的待遇
    • 买房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常见法律常识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律师教你走过购房雷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将大量资金投资到房地产。但房地产市场变幻莫测,各种问题也复杂多样。 一般的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掌握、签约技巧和谈判经验,以及对房地产买卖中的法律问题的熟知程度远不能与卖方相比,因此在房地产买卖中占主动地位的是卖方,购房者往往处于被动。一·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认购书是购房者确认购买卖方提供的房屋的法律文书,从法律上讲,认购书缺乏法律依据
    • 集体土地内房屋的拆迁常见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0
      1、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的常见问题有,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意性极大,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房屋所有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2、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 3、现实中,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
    • 农村房屋拆迁问题,不合理的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补偿项目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等,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 其次、收集好证据和材料。主动收集拆迁方发布的文件材料和保存好房屋的证件手续,比如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房屋测量单,分户评估报告,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 房屋拆迁有哪些常见的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9
      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概念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地拆迁行为相比,有以下四个不同的特征:第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