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度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0:02:56 289 人看过

特殊工时制包括缩短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计件工作制。

缩短工时制:

也叫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工人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困难、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工人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比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到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到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当在保证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综合计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时为基础,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员工健康、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换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完成工作任务。

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由于工作性质和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到固定时间的限制,而是直接确定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实工作量,采活的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完成工作任务。

计件工作制:

计件工作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工作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约定特殊工时制度是否有效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而劳动时间怎样安排,就涉及单位实施的是何种工时制度。

第二,实施不定时或综合计算等特殊工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行政审批。然而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未申请过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就擅自实施起来,理由是合同当中有约定。有的虽有批复但已经过期。还有些用人单位虽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标准工时,但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获得了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同意其在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时制度进行变更。这些做法确实引发了一些矛盾,那特殊工时制的约定与劳动行政部门批复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执行时以约定为准还是以批复为准呢

第三,若要对劳动者所在岗位施行特殊工时制,需要同时满足两大要件:第一,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第二,劳资双方约定明确。也就是说,如果仅有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特殊工时制,但未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是不能对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如果劳动者所在岗位得到劳动行政部门关于不定时工时制的批准。如果单位确有审批手续,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标准工时,我认为还是应按标准工时执行。

所以,单位的特殊工时制度有无经过劳动行政审批、是否尚处于审批的期限内,若是,则有效;反之,则约定无效,仍应按标准工时制执行作息安排。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下面为您整理的是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的具体流程。一、审批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二、审批对象:中央直属企业(地方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三、审批内容: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四、审批程序:1.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向劳动保障部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请示函;2.请示件中需说明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生产特点、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及申
    2023-04-22
    432人看过
  • 特殊收养制度有哪些?
    特殊收养条件有以下几点:1、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2、有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3、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岁;6、配偶收养子女,夫妻同意共同收养;7、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限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被收养人不满14岁。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包括男性收养女性儿童需要相差40周岁以上等,由于特殊收养的种类不同,因此,其条件也有所不同。(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包括兄弟姐妹的子女、堂兄弟姐妹的子女、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国内公民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时可不受以下限制:1、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
    2023-07-06
    354人看过
  • 特殊岗位对特殊工时制度应用
    很多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用工困惑,比如对一些报修人员的加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司机的工作时间如何考核等,因为报修人员属于随时待命的工作岗位,没事时就休息,有事时就不论是周末或正常休息时间均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对这些特殊岗位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就会有很多问题,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就会让企业很头疼。其实对这些特殊工作岗位法律是有相适应的特殊工时制度予以规范的。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一)缩短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2023-04-22
    376人看过
  • 特殊工时制度可以约定吗?
    一、特殊工时制度可以约定吗?特殊工时制度可以约定,但是最终有效需要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而劳动时间怎样安排,就涉及单位实施的是何种工时制度。(二)实施不定时或综合计算等特殊工时,是需要经过劳动部门行政审批的,然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未申请过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就擅自实施起来,理由是合同当中有约定。有的虽有批复但已经过期。还有些用人单位虽在
    2023-04-22
    431人看过
  • 特殊岗位如何应用特殊工时制度?
    很多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用工困惑,比如对一些报修人员的加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司机的工作时间如何考核等,因为报修人员属于随时待命的工作岗位,没事时就休息,有事时就不论是周末或正常休息时间均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对这些特殊岗位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就会有很多问题,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就会让企业很头疼。其实对这些特殊工作岗位法律是有相适应的特殊工时制度予以规范的。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一)缩短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2023-06-14
    472人看过
  • 我国的特殊工时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缩短工时制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间。二、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上海市劳动局规定,除个别确系情况特殊的企业,允许以年或季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外,一般
    2023-04-15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特殊工时制度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5
      特殊工时制包括缩短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计件工作制。 缩短工时制: 也叫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工人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困难、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工人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比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到8小时,平均每周工
    • 特殊工时制度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
      特殊工时制度包含缩短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作制。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
    • 特殊工时制度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特殊工时制度包含缩短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作制。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
    • 特殊工时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 约定特殊工时制度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若要对劳动者所在岗位施行特殊工时制,需要同时满足两大要件:第一,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第二,劳资双方约定明确。也就是说,如果仅有劳资双方在中约定实行特殊工时制,但未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是不能对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