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
1、可以减小房屋共有人购买房屋的经济压力,不需要独自一人承担购买房屋的款项。
2、可以进一步满足个人的住房需求,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可以通过共同购买房屋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等作用。
3、产权责权清晰,低了寻租空间。
4、有利于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规范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一、杭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共有产权房属于家庭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与代持机构签订合同,一人申请全家受益,夫妻双方必须均符合申请条件。2、购房人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申请人不需全款支付房款,共有产权人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3、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是按份共有。对申请人提出了明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房性质,已享有类似保障房的不得再次享有或退出此前享有的保障房,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和合理性。4、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或者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杭州自有产权住房试点
共有产权房是购房家庭与政府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是一种以租赁部分产权的形式,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一个住房困难,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的。共有产权房筹建方式有三类,第一种是划拨土地新建,第二种是出让土地新建,第三种是既有房源转用。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也有明确,以中小套型为主。由于杭州目前还是处于征求意见中,对于试点,总体数量尚未有具体计划。
-
北京共有产权房租赁政策:能否出租?共有产权房能否出租?
471人看过
-
质疑:中国只有房地产政策没有住房社会政策?
405人看过
-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问答摘要
268人看过
-
南京保障房新政策:共有产权房
319人看过
-
南京人才共有产权房政策
393人看过
-
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是什么好处
106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公共住房政策公共住房政策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11、住房政策是指政府出面干预和解决住房问题的规定性安排。 2、住房政策包括住房政策目标和住房政策手段两个方面。 3、由于住宅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突出地位,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各国都把住房问题放到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通过制定和实施适应本国特点的住房政策,引导住宅产业发展,调整住房分配关系,使住房问题得到比较公平的解决。
-
江苏淮安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江苏淮安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如下: 6万多元就可买两室一厅,在江苏淮安,这并非天方夜谭。只不过在房产证上,拥有产权的不仅是老百姓个人,同时还有当地政府。 今年3月,这种个人与政府“共有产权”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肯定。 与经济适用房丑闻不断并受到社会普遍质疑不同,共有产权的“淮安模式”被官方认为是当前住房保障的有益创新,也赢得舆论普遍好感。江苏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江里程表示,江苏将
-
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是什么好处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
-
商业40年产权政策对二手房来说有什么好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商业40年产权政策是出让的国有土地为商业用途的,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4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在北京的小产权房能买吗,有什么新政策?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在北京的小产权房,个人建议还是慎重考虑: 1、小产权房是在国家划拨土地、单位享有使用权的出让土地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楼盘。 2、小产权房没有完整的产权或虽有完整的产权但在处分上受一定限制。 3、小产权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北京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是一贯的,“小产权房”禁止买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