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侵权举证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44:07 288 人看过

(一)员工关系角度

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能够证明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过劳动关系,而且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研发人员的本职工作内容,则该工作内容所相关的研发成果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用人单位锁定。其次就是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的项目任务书。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行为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的范畴。

(二)经营范围比对

研发人员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与申请专利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如果存在相同、相近的地方,则容易引导法院就此做进一步法庭调查,之后的举证也能更加方便的展开。

(三)相关业务合同及票据

与研发项目相关的业务合同及发票等票据有时也可以证明研发项目使用了原用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某项专利技术的完成需要购置相应的研发器材,试剂等。行为人的原用人单位具备该时间段内的相应设备采购合同、研发相关试剂的购买协议,供应商发票等,则具备提供争议专利研发的物质技术条件的高度盖然性。

(四)相关图纸

原用人单位所提供的相关图纸与争议专利内容相关,且时间点、与所购置设备、采用的各类试验物品具有相互印证性,能够使得证据指向职务发明。

一、个人如何申请职务发明?

个人不可以申请职务发明,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谁是职务发明权的主体?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奖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人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资本主义国家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劳动者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所有权上,即劳动者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解决这一问题,原则上应遵循“合同高于法律”的原则,即首先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解决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归属问题,一个实体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发明创造都被视为服务发明。从单位角度看,用人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业务,员工有义务为单位业务的发展而努力工作。因此,职工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履行职责的发明创造,是否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创造,作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发明创造完成时间是否为业余时间,作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公司是否立项,作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
    2023-05-07
    57人看过
  • 侵权责任怎样去举证
    侵权责任,原告需证明: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具有违法性;4、行为人有过错。第3个要件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怎么规定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这样规定的: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2023-07-27
    406人看过
  •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规则是怎么样的?
    一、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规则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
    2023-04-29
    70人看过
  • 职务发明的发明权和署名权归谁?
    一、职务发明的发明权和署名权归谁?1、发明者的权利与义务虽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但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享有部分权利。具体表现为:署名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文件上署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一种固有的精神权利,特别是对职务发明人来说,虽然他们不能成为专利权人,但他们以署名方式表明身份的权利不可侵犯,不可转让。职务发明人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也可以署假名或笔名。(黄勤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01月第1版,第246页)获取奖励与报酬的权利。我国《专利法》第16条中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从中可见,对于专利申请获批的职务发明,单位是“应当”给予发明人奖励与报酬的,为了使发明人的获取报酬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
    2023-04-29
    304人看过
  • 什么证据证明职务侵占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一、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
    2023-03-11
    493人看过
  • 我国职务发明报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我国职务发明报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
    2023-04-27
    243人看过
  • 如何解决职务发明侵权案件
    1、如何解决职务发明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职务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本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未经职务发明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订立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合同的,对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与发明人、设计人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订立合同的,从其约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
    2023-05-07
    29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举证指南
    职务侵占罪的举证: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9、审讯犯罪嫌疑人问清犯罪动机等等。职务侵占罪的量刑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
    2023-07-08
    85人看过
  • 发明人的权利与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的权利如下: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与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奖励和报酬,单位也可以在其规定中规定奖励和报酬的获得;合同和单位规章没有规定的,单位应当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当然,发明人和设计人除了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外,还有署名权。职务专利发明人权益有哪些?1、职务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2、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可获得必要的奖金和报酬;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还可以依据《发明奖励条例》的规定,申报科研成果奖,作为技术职称晋升或者破格晋升的依据,还可以作为职务晋升的依据。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和单位签
    2023-07-03
    356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发明的混合所有权?
    1、什么是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是指单位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与完成职务科技成果的人分享成果的知识产权,将服务性科技成果的纯国家所有制改为国家和完成人的混合所有制,将转化后的现金奖励和股权奖励简化为转化前的知识产权奖励,改变“先转化,再转化”的做法,二次转换、三次转换“确认权限后模式”改为“先确认权限后转换”,而产权是用来鼓励完成成果的人转化科技成果的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有什么区别在我国专利法中,只规定了非职务专利的申请处理,但对“非职务发明”没有明确规定。从专利的产生过程来看,任何发明创造都是由自然人完成的。因此,发明人作为这一无形财产的创造者,应当对该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即专利申请权和控制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然人个人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和智力资源的限制,发明人应当对该财产享有完全的权利,因此自然人个人必须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前提,借助单位的物质条件推动相应的研究进程,直
    2023-05-07
    471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医疗费等有效
    2023-02-28
    180人看过
  • 专利法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一样吗
    一、《专利法》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一样吗?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不一样权的归属是不一样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
    2023-02-18
    111人看过
  • 专利权被侵犯职务发明人可以起诉侵权吗
    一、专利权被侵犯职务发明人可以起诉侵权吗?不可以,因为职务发明人不是专利权人,应该由专利权人,也就是公司提起诉讼。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
    2023-04-29
    395人看过
  • 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是谁的?
    1、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或者发明人、设计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与本单位订立合同,就申请专利权的归属和专利权的归属达成协议的,协议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在自己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交办的任务以外的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三)辞职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或者转岗,与本人在原单位工作或者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
    2023-05-07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职务发明人如何举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公司欲主张“职务发明”颇有难度,其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不了的,其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公司要证明你是职务发明易,而要证明专利权人(你家属)是职务发明难。不妨往前走,遇到纠纷再说。因客观事实往往无法求证,因而法院判案依据的是证据能够证明的法律事实。这很无奈,但案子的结果是依据法律事实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
    •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 劳务派遣人员职务发明归属权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8
      劳务派遣人员职务发明归属权是归用人单位所享有。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职务发明是指工作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还有就是履行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这些都是属于职务发明。
    • 职务发明人职务发明人报酬权的作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8
      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仅要给予奖励,更要给予与其贡献相当的报酬。通常称做“一奖两酬”。 “一奖”是指在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不论发明创造是否已经实施,专利权人都应当对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两酬”是指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专利权人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即:一是从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
    • 专利侵权行为中的职务发明的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7
      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本案中,先看是否符合第一个条件: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陶义的钻孔压浆成桩法是否是本单位科研项目中的一项,即在研究小桩技术时必然涉及到的项目,如果不是,可以不认定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第二个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这就要看陶义的专利技术是否使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如你所说,在前期虽然是陶义自己设想了这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