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材料
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二)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注: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三)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
1.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4.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拆迁安置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二)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三)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2、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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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封存应该怎么提取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25一、成都公积金封存怎么提取 能取。 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承诺书,这个办理窗口会给你,签字画押即可。 先到公积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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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1办理流程:1。审核相关材料2。输入提取信息3。批准提取金额-扫描保存材料4。科长审核签字5。财务记账-打印提取凭证-员工签字确认线下查询:四川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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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二手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一、个人及配偶身份证;二、户口本;三、结婚证.离婚证;四、购房首付款证明;五、购房合同;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七、房产证;八、契税完税证明;九、提取员工自己的银行储蓄账户。注:以下11种情况已实现零证明材料:1。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2、登记租房;3、无登记租房;4、本市重大社会保障疾病;5、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6、退休;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8、非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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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一、成都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具体: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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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提取政策,成都公积金如何提取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3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