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案流程和期限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5:16:57 403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办法程序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公安机关办案各个期限

1、拘留期限

1)《刑事诉讼法》第85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日,其中包括提请检察批捕的7日。

2、侦查羁押期限

1)、《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58条,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3、《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4、对于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达7个月”;另有重要罪行的还可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n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023-04-28
    6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拘规定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一、公安机关刑拘规定有哪些,有哪些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
    2024-01-18
    280人看过
  • 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长济律师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
    2023-06-15
    32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办案流程
    (一)受理案件1、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2、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3、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4、对于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予以立案,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5、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
    2023-06-01
    433人看过
  • 办理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第九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
    2023-06-11
    226人看过
  • 2021年公安机关办案流程图解
    一、受理案件。二、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三、侦查。四、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2023-07-18
    20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重婚罪规定的立案流程是什么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特别关注: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3、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4、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
    2023-04-29
    298人看过
  •  公务员调动流程和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调动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首先,原单位领导和调入单位领导需共同表示同意。接着,调入单位需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并由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然后,工作调动审批表需经过调出调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共同研究审查,并得到他们的批准和盖章。最后,凭借这个表才能办理人事手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调动的程序必须经过以下步骤:首先,原单位领导和调入单位领导需共同表示同意。接着,需要如实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并由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然后,工作调动审批表需要经过调出调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共同研究审查,并得到他们的批准和盖章。最后,凭借这个表才能办理人事手续。 公 务 员 调 动 程 序 步 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调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拟调任人员应当认真阅读调任通知,明确调任对象、调任岗位、调任条件以及调任程序等;2. 调
    2023-09-07
    297人看过
  • 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的一个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有权利去向相关机构进行举报或者报案,相关机构对于举报都应该进行接受。只要对符合了法律相关规定的起诉和自诉,人民法院应该当场进行登记立案。对于不太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解释。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标准,需要进行补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第三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二、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不算立案不算立案,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
    2023-06-16
    367人看过
  • 公安机关规定了刑事案件的结案期限吗?
    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
    2023-07-03
    3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有哪些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调解;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交通事故中可以扣车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到检验
    2023-12-26
    3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报案的完整流程包括哪些
    一、公安机关报案的完整流程包括哪些1.收集证据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者的联系方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调查和立案非常有帮助。2.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人可以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向警方说明情况和遭遇的诈骗类型。如果已经收集到了诈骗者的联系方式和转账记录等信息,可以向警方提供。3.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人能够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银行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在报案时,需要填写报案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4.配合调查报案后,警方会展开调查,需要报案人配合调查。如果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材料,报案人应当积极配合。同时,也需要按照警方的要求,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笔录和询问等。二、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事项1.在报案时,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瞒事实。2.在报案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2023-11-29
    197人看过
  • 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有哪些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有机关业务处、派出所等。公安局是政府部门的其中一个职能部门,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者社会治安时,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其既属于司法机关,又属于行政机关的范围。二、公安机关立案后怎么撤案公安机关立案后的撤案如下:1.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2.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即可;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撤案的,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三、公安机关办案时间规定1.拘留期限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2023-06-15
    18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与羁押期限是多长?
    一、公安机关办案期限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相关规定(一)《刑诉法》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
    2023-06-22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能否刑事和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公安机关不能刑事和解,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和解的权利,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公诉案件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 公安局轻伤案撤案流程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公安局轻伤案撤案的流程如下: 1、被告及原告进行协商,确定所有的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 2、进行撤销案件申请书的攥写,并且涉案双方拿着撤案申请及调解书去相应公安局,申请撤案; 3、公安局民警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审查; 4、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撤案。
    • 公安机关相关鉴定规则规定的10条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4
      在作出是否回避决定前或者复议期间,鉴定人不得停止与申请回避鉴定事项有关的检验鉴定工作。
    •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相关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0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有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0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 1、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