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为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42:47 143 人看过

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为以下几种: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等。

一、物业服务合同不能是承揽合同吗

物业服务合同是独立的合同种类,不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民法典规定如何定性加工承揽合同

《民法典》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定性是承揽人以加工某件物品为标的,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三、承揽合同当事人受伤后如何赔偿

2009年7月,刘某某和张某口头约定,刘某某给张某装修旺旺园KTV,张某提供材料,刘某某提供工具,张某给刘某某支付装修费10000元。装修时张某未审查刘某某是否具有装修资质。施工中,张某未限定刘某某每天工作时间,只是约定20日内必须完成装修全部工程。刘某某为了赶工期,每天雇二至三人装修,张某每天去装修现场两三次,监督装修质量,由于张某的督促,刘某某有时要加班到晚上十二点。后刘某某在装修中被坠落的不锈钢钢板划伤左手掌,被送到医院就诊,住院治疗17天,经诊断其左手第2-5指屈肌腱断裂,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9万元。庭审中张某辩称,本案是承揽合同纠纷不是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故刘某某在承揽作业中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其赔偿。惠农区法院审理认为: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双方地位平等,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一定报酬。本案中刘某某与张某之间口头约定:刘某某给张某装修旺旺园KTV,张某提供材料,刘某某提供工具,张某给刘某某支付装修费10000元。装修中张某没有限定刘某某每天工作时间,但约定20日内必须将旺旺园酒吧装修好。可见刘某某在本案中提供的不是劳务,而是将旺旺园酒吧装修好这一劳动成果,同时刘某某根据劳动量自己决定人员安排,其不受张某控制、支配,具有人身独立性。故刘某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属于承揽合同纠纷,虽然张某在装修时没有审查刘某某是否有装修资质,就雇佣其装修,在对承揽人的选任上有过失,但刘某某在装修过程中如造成承揽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人身损害的,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刘某某在装修过程中造成自己损害,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对刘某某在装修过程中受伤要求张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驳回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石嘴山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种类相关文章
  • 承揽人保管义务包括哪些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的妥善保管是指承揽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本行业的一般要求,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合理的场地、采用适当的保管方式,防止物品毁损和灭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承揽人未尽到保管义务会有哪些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人可以自己保管材料,也可以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承揽人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的,不得给定作人增加不合理的费用。由于承揽人未尽保管义务,致使材料的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自负费用补齐、更换与定作人提供材料同质同量的材料,因此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造成迟延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揽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
    2023-03-03
    494人看过
  • 承揽合同代理的代理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货运代理合同又称运输承揽合同,其性质近于委托合同。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将货运代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加以规定,但是在“委托合同”一章中并没有限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因此在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通常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货运代理合同作为有偿、双务的委托合同,其合同双方均享有一定权利,负有一定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费用及报酬的义务。一、承揽合同需要交税吗承揽合同需要交税,比如印花税。印花税需要缴纳的税率为:按加工或者承揽收入的0.05%贴花。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加工承
    2023-03-02
    210人看过
  • 承揽合同当事人中承揽人的义务,承揽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哪些
    一、承揽合同当事人中承揽人的义务承揽合同当事人中承揽人的义务如下: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承揽合同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4.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5.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二、承揽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哪
    2023-06-28
    347人看过
  •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哪些纳税义务?
    1、依法服兵役的义务,2、依法纳税的义务。3、受教育的义务,5、劳动的义务。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所需要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履行宪法所规定的义务是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责任,也是作为我国国民的一项任务,所以大家一定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法律规定了几种定金1、立约定金。2、成约定金。3、解约定金。4、违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种定金的作用类似于违约金,但与违约金不同的是,它对违约方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
    2023-07-03
    268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包括:1、承揽合同约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加工承揽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下:1、质量条款要约定不明导致的风险。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2、原材料提供的质量风险。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4、交货方式导致的风险。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
    2023-07-04
    247人看过
  • 胎儿预留份是否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对胎儿预留份进行规定的目的,即为即将出世的胎儿提供生活保障,维护胎儿出生后的生存权。其次,我们要明确胎儿预留份的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况,即该规定是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对胎儿预留份的处置方法进行了法律指导。如果支配胎儿预留份额部分的遗嘱有效,还是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处置该份遗产。再次,在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情况下,支配胎儿预留份额部分的遗嘱为何会生效?如何让支配胎儿预留份额部分的遗嘱生效?支配胎儿预留份额部分的遗嘱之所以失效,是因为该遗嘱侵犯了胎儿出生后的生存保障权。如果遗嘱中写明:XX部分遗产是为胎儿保留的预留份,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由胎儿继承;若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该部分遗产由xxx继承。那么该遗嘱既支配了胎儿预留份额,又保护了胎儿的生存保障权,遗嘱中支配胎儿预留份额部分的内容必然是有效的。最后,提示大家:立遗嘱要专业,只有专业的遗嘱才能保障
    2023-06-03
    292人看过
  • 承揽人有哪些义务以及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一、承揽人有哪些义务承揽人的义务如下: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4.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5.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二、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承揽人受伤一般是由承揽人自己对其损害承担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时,才会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的,如果发生了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对其损害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三、民法典关于承揽人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
    2023-06-24
    409人看过
  • 按照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承担?
    依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一、个体工商户能破产吗?个体工商户并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个体工商户是不能申请破产的。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
    2023-06-24
    129人看过
  • 承揽人和定作人的定义
    定作人指的就是你委托他人帮你定作什么产品时,你的角色就叫做定作人,与承揽人是个相对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作出成品后,交付定作成果给定作人。例如你拿金器去店里打个戒指,你就是定做人,揽活的那个就是承揽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如何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揽是指有两个以上的承揽人共同承揽定作人交付的工作,对共同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二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三是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四是共同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查。五是共同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六是共同承
    2023-07-03
    228人看过
  • 按照法律规定,广义的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二)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并不由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是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合同。因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是指狭义上的合同义务转移,即债务承担的情况,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转移。一、民法典债务转移包括违约金吗债务转让的,从债务一并转让,而违约金一般是从债务。所以债务转让,包括债务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
    2023-03-26
    135人看过
  •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遗产
    继承人有以下这些行为之一的,无法继承遗产:(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一、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
    2023-03-07
    219人看过
  • 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以及承揽人是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一、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人的义务如下:1.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2.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4.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5.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二、承揽人是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承揽人无权随时解除合同。承揽人随意解除服务合同的属于违约,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即要求承揽人及时履行该合同,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
    2023-06-23
    298人看过
  • 纳税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中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不同本质。未依法纳税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单位未缴纳税费,有逃税行为构成犯罪的,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
    2023-07-13
    447人看过
  • 社保缴纳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吗
    缴纳社保是单位的强制性义务。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可以和单位协商缴纳社保,也可以去监察大队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存款登记,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账手续。综上所述,单位不向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或申请仲裁。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2023-07-12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种类从签订形式上说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从效力上说分为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当事... 更多>

    #合同种类
    相关咨询
    • 按照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承揽人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6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2、协助工作的义务 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予以验收。 4、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 按照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7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
    • 承揽合同的定义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9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
    •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8
      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