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受害人购买自费药的费用可以要求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进行承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车祸全责自费药车主承担多少
全责车祸自费药一般由责任人承担,交通事故一旦完成双方的责任划分后,责任人要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就会说:我们合同约定的要扣除自费药、我们不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我们不承担司法鉴定费等等。保险公司的无理之处,如果金额较大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什么是自费药?即保险公司会以医疗费总额的百分比作为免赔额度(一般是15~25%),这部分医疗费要就车主自己承担或者按照责任比例与伤者分担。比如,伤者甲因交通事故花费医疗费10万元,车主承担全责,这时候保险公司会说10万元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指报销8万元,剩下的2万元由车主承担。
2、自费药到底该不该车主承担?答案是否定的,笔者代理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帮助车方维权,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全额承担医疗费。车主问到保险公司、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甚至法官、甚至是交通事故审判庭的法官,这些人都会说车主需要承担自费药,那又是为什么呢?其实主要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所导致的,但是多年的司法实践墨守成规的认为需要扣除自费药,这是没有深层次的分析保险公司霸王条款规定所致,笔者在多起交通事故中得到法院支持,判令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自费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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