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0:31:15 218 人看过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有: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期限、债权范围和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为连续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内优先受偿担保财产。最高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具有下列区别: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主要的区别是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额抵押相关文章
  • 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可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但总计不得超过已登记的预定最高限额,超过部分,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一、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抵押权中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比较有限的,一般只包括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债权、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其中的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据此对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必须按照上述的几种费用进行处理,超过范围的不可以进行实现。二、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担保物权的范围一致包括:1、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抵押人对抵押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2023-03-27
    360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最高额抵押
    适用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一、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一)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不是仅仅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同时,要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二)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受让人替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了债务消灭了抵押权。转让抵押财产,必须消除该财产上的抵押权。一般说来,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所得的价款不可能完全与其担保的债权数额一致,当抵押财产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时,超过的部分,应当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
    2023-03-13
    119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一、最高额抵押期限是多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
    2023-04-01
    312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经登记而公示。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若上述合并计算的金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并无优先受偿之权。1、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约定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担保债权范围。但是未经登记的约定利息,其利率超过法定利率标准的部分,因没有办理登记,欠缺公示效果,不得对抗其他债权人。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因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无需登记,即属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4、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当然由债务人负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
    2023-02-26
    85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经登记而公示。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若上述合并计算的金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并无优先受偿之权。1、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约定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担保债权范围。但是未经登记的约定利息,其利率超过法定利率标准的部分,因没有办理登记,欠缺公示效果,不得对抗其他债权人。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因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无需登记,即属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4、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当然由债务人负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
    2023-02-22
    46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权设立时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数额,只是确定了最高额和一定期间。在最高额抵押权没有确定时,债权额得随时增减变动,即使债权一度为零,也不因此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其仍对之后发生的债权发生效力。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已经发生的债权,一个是即将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债权。同时最高额抵押还确定了最高额和一定的期间。一、房屋的抵押形式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
    2023-03-1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最高额抵押
    相关咨询
    • 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9
      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8
      1、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的规定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2、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1、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权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 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