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很多人因不服法院抚养权判决,或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儿童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签订变更监护权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监护权。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儿童2、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儿童行为,或与儿童一起生活确实对儿童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希望与另一方一起生活,其方面有抚养能力的4、需要更改其他正当理由。无论什么原因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法院判定监护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父母双方的监护权能力和监护权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样变更
7年前,张先生和前妻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7岁的儿子由张先生抚养。不久前,张先生再婚,他与前妻商量后,决定把儿子的抚养权变更到前妻名下,户口也迁过去。可他去公安部门咨询后,才知道需要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文书。而通过法院起诉判决,可能需要几个月。
后来,张先生在朋友的建议下,来到南京石城公证处,咨询是否可以通过公证解决此事。公证员详细询问后,为他们办理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拿着相关公证文书,张先生顺利将儿子的户口迁到了前妻名下。
据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而类似张先生需要法律文书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不过,若孩子已满10周岁,还需征得孩子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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