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可以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是以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少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买卖合同内容缺乏主体、标的等决定合同性质的重要条款的;
2.买卖合同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相应能力的;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以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
47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
312人看过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何确保合同的履行?
479人看过
-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
329人看过
-
其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3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实现履行地是按什么规定确定
143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
-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到达地点的是否以合同履行地为履行地如何确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
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履行地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1、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提示:买卖合同中,双方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宜再以送货地、收货地、验货
-
买卖合同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变更协议时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