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的建立
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日内,应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建立参保档案,记录参保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记录。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征缴
在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方面,同其他险种一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被保险人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从其工资中扣缴。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财税部门的规定列支。
另外,单位因破产、解散和其他原因终止而清产核资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清算人、单位应当通知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按工资同一顺序清偿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分立、合并(兼并)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原单位的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地级以上,下同)统筹。单位、单位分支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的失业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393人看过
-
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471人看过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43人看过
-
广东省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方法是怎样的
427人看过
-
广东省土地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484人看过
-
广东省申请失业保险的流程
205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者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保或者补报补缴,逾期不参保或者不补报补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39条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7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者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保或者补报补缴,逾期不参保或者不补报补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新规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9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尚未领取期限不再结
-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8条是怎样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0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职工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