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简答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6:53:29 259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因工资、工伤医疗费费等发生的争议。

一、返还多发的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返还多发的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没有签订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三、失业保险是因劳动争议缴纳吗

单位与劳动者因为缴纳失业保险而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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