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银发[1990]104号
一、各种国家债券发行之前,均应印制国家债券票样(以下简称票样),以供鉴别真伪,不作流通之用。
二、票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每种票样的编号,均须由一号顺序起编,即000001起至100000止,捆扎分包,逐级下发,再由各级人民银行转发当地同级专业银行(含城市办事处)以及与债券反假工作有关的部门(公安、海关等)。
三、各经管票样的单位,必须建立“票样登记簿”(附式一),登记簿应分别按年度、债券种类、券别立户,并逐项将票样号码、张数记载清楚。
收样单位应在摘要栏内记载收到“票样发单”编号;发样单位应在摘要栏内记载下发票样单位名称及“票样发单”编号。
四、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票样,保管人因故变动,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由业务主管人员监交,并填制“国家债券票样移交清单”(附式二),移交清单与票样实物必须核对相符。
五、要建立严密的票样领、发、保管手续,防止票样遗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票样遗失、被盗,应立即逐级报告上级行,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六、发样单应填制“票样发单”(附式三,一式三份),随同票样寄予收样单位;收样单位检查无误后,应将回单(第三联)签章后寄回发样单位,粘附存根(第一联)备查。
七、各经办国家债券兑付和转让业务的单位,如发现票样流入市场,应予没收,并及时在没收的票样上注明“作废”字样。同时要追查来源,并将处理情况逐级报告上级行。
八、对因查验不严,误收的票样,应根据票样号码等线索追查。经查如非本行经管票样,应立即逐级上报,待查明责任后,票样流失单位须按票样金额将款项划付发现行,同时对造成流失的直接责任者要进行处理。
九、收样单位合并或撤销时,应由发样行将票样收回并逐级上交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如因行政区划变动,改变隶属关系时,应将票样转移情况逐级报告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附:一、国家债券票样登记簿(略)
二、国家债券票样移交清单(略)
三、国家债券票样发单(略)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
-
-
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4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为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试点期间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棚改专项债券的,由其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24条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90条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应属自己的债权。